区交通委:
提出的关于可建应建多建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依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嘉府办发〔2017〕15号),我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委)的主要职责是“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组织成员单位制定并实施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合检查,定期研究推进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年度地下空间管理工作计划和总结,经审定后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截至2021年底,我区共有对公众开放的地下空间1300余个,总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约800万平方米,约占总数的80%。近年来,在区交通委、区民房办等地下空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实现了我区地下空间安全可控、平稳运行为良好局面。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市政府令第42号)要求,认真履行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挥民防、房管、消防和属地街镇等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地下机动车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不断改善停车环境。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