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0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31

杨雨、叶真龙、王宏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力上海医疗废物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打造“嘉定范本”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的建议

1、打破医疗废物数据壁垒,实现全区一盘棋;建立数据调取的监管系统,落实数据调取责任,扫除数据安全隐患:

(1)固体废物处置公司(以下简称“固处公司”)的医废收运信息化系统已与市固化中心“上海市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通过数据接口上传到固化中心系统,之后再从固化中心系统上传至上海大数据中心平台。市卫生健康委通过与上海大数据中心平台的接口对接同步收运数据。

(2)为做好嘉定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对医废的管理,按照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嘉定区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的通知》,区卫生健康委要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上海市医疗废物全流程服务信息系统”,同时也积极动员小型医疗机构安装信息系统。

2、尝试探索使用“互联网+物联网”最近的技术,应用到各种场景中:

(1)固处公司已有的医废收运系统通过与前端驾驶员的PDA扫码机器配合,可以实时查看医废收运情况,并通过系统查询历史数据。

(2)区城运中心依托“雪亮工程”项目,实现7.7万路视频监控共享共用;依托“物联专网”服务项目,搭建近7000个物联感知“神经元”与12街镇物联感知网络,搭建8类算法模型,开展物联感知端实时应用;初步构建城运主题数据库,实现区、街镇、部门部分数据的共享交换和赋能。但相关项目暂未在医疗废物全流程监管中得以运用。

3、将本区医疗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纳入嘉定的城市运行中心,作为“一网统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1)区生态环境局正在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以“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和 “无废城市”建设来共同推动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模块,加强信息互通共联,提升信息智能比对和逻辑核实能力,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优势。探索监测、排污、执法等生态环境信息与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的集成共享,积极推动监管执法应用,进一步提升污染源统一监管能力。加强数据挖掘能力,进一步增强数据应用水平。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功能,实现数据为管理提供辅助决策。目标构建“全链条、全时段、全过程、全覆盖、无死角”的智慧化监管体系。

(2)嘉定区城市数字化运行态势作为区“一网统管”综合基础场景,通过链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体征实时在线、数据同步更新,持续挖掘各类下钻应用场景,逐步构建嘉定区城市运行数字体征体系。但本区医疗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目前并没有纳入区级城市运行中心,后续将相关医疗废物数据纳入区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作为城市生命体征重要指标之一,实现指标实时监测和数据共享共用,并高效赋能街镇和部门,不断提升线上线下协同实战能力。

二、关于完善相关部门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1、区生态环境局: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根据《关于开展嘉定区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的通知》的要求。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检查,防止医疗废物在收运过程中流失。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督促小型医疗机构、第三方收运服务单位及公司规范收集、收运和处置医疗废物,落实集中收集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3)为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废单位(包括医疗机构、疫情隔离点)开展检查评估。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对在评估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区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卫健委和固处公司对“最后一公里”第三方收运服务单位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对收运单位“收运完成率、收运规范、单据填写、消毒情况”等八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并形成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收运能力和收运效率,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方职责,确保日产日清,消除污染风险,于2022年3月31日建立嘉定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专项工作小组,并印发《嘉定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方案》,与区卫生健康委、绿化市容局、建设管理委、交警支队、上海环境集团、嘉定城发集团及各街镇等部门统筹协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信息互通,科学研判各类医疗废物的变化趋势,协调相关单位不断完善收运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运能力;落实各个环境的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加强现场检查,全面检查相关单位医疗废物的分类、消杀、收运、台账等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指导。

2、区卫生健康部门: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止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根据《关于开展嘉定区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的通知》的要求。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及时、准确掌握本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开展定期督导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督促小型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工作,督促第三方收运服务单位落实集中收集工作中的疾病防控工作。

(3)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常态化监督工作。对相关安全防护、紧急情况处置等知识进行抽查、考核,并加强工作留痕。对医疗废物管理理念较为薄弱的部门,特别是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设备设施消毒防疫工作,加强现场指导,做到即知即改,反复督导培训,促使医疗废物分类信息化管理意识在实践中得到强化。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发单位,进行约谈、告诫,督促问题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区城管执法局: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将对医疗卫生垃圾未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4、医疗机构:

(1)根据《关于开展嘉定区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的通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向第三方收运服务单位转移医疗废物时,应当按规定填写转移联单,建立记录台账并保存完整。

(2)医疗机构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卫生场所的消毒防疫,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严密消杀与密闭包装。同时医疗机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等通过院周例会、月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医疗废物信息化全流程管理培训,通过内网、企业微信等载体对全体职工进行宣传。物业公司的保洁、运送人员也需开展分批次的个人防护培训,物业及保洁主管需进行二级培训,确保人人掌握到位。

5、固体废物处置公司:

(1)根据《关于开展嘉定区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的通知》的要求,固处公司应加强对收运服务公司的业务培训,保证定时定点收运工作规范进行。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做好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统计工作,分析上送频次和数量。根据收运服务单位收运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收集点停留时间,保证医疗废物当日应收尽收。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卫生健康委报告工作情况。

(2)固处公司制定了应急收运处置保障预案。其中明确指出应急保障预案体系的适用范围,建立了医疗废物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制定了医疗废物应急保障方案,消毒、防护和核酸检测要求等相关内容。新版保障预案更新了医废收运处置现状,细化明确了二级、三级应急保障的启动条件,以便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持续完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及时、依法规范的应急预案处置和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医疗废物无法妥善处置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6、“最后一公里”第三方收运服务单位:

(1)根据《关于开展嘉定区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的通知》的要求,第三方收运单位应按照集中处置单位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明确专人专车,对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做到每2天(48小时)收运一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定时定点收集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和收运工具消毒管理。落实员工培训、健康管理、职业防护等各项工作。

(2)第三方收运服务单位应积极回应各机构服务需求,保障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能力,根据医疗废物产生情况优化收运方案。编制、报送和执行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和处置预案。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做好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针对考核表中医废联单填写不规范、个别人员操作不规范、48小时收运未完全做到等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医疗废物收运及时、规范、安全。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9日

 

联系人姓名:陆惠军                    联系电话:39178636

联系地址:塔城东路400号3号楼        邮政编码: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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