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委:
赵逸峰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增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一是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协调”原则,加大协调力度,落实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调动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充电企业等相关方积极性,建立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机制。老小区以“一桩多车”共享为原则,符合条件的小区应将共享充电设施建设列入小区综合改造范围,利用新增公共车位开展共享充电桩建设。二是进一步挖掘小区固定车位自用充电桩的潜力,鼓励开展临时车位分时共享,在保障自用桩业主充电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充电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与自用桩业主确定商务模式、明确运营机制,通过专业化管理开展分时共享业务。三是深入挖掘小区周边充电设施布局潜力,选择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道路停车场,结合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路灯灯杆建设等工作,引导建设运营水平较高的充电企业,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试点,为小区充电难问题缓解提供补充支撑。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姓名:王伟 联系电话:69989320
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邮政编码:20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