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徐志萍、陈维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电梯建设’的建议” 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按照《上海市基础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对此,我委在《关于我区公建教育设施功能建设提升及造价调整的情况报告》提出,新建学校教学楼超过2层,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并增加相关造价指标。“十四五”期间,我区基础教育基本建设重点项目47个,目前在建的以及前期审批中的中小学,均落实了无障碍设施工程。
建议区教育局对存在需求的学校及其建设条件现状进行排摸,结合各校需求和财力情况,整体提出我区已建普通学校加装无障碍电梯的实施计划。暂无安装条件的已建普通学校可通过采用辅助设施、设备以满足有关人员立体空间无障碍通行需求。
对于新建项目建议在概念方案阶段,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要求,新建普通学校主要教学楼超过2层(含2层)时,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在项目审批阶段,如项目涉及发改委相关前期手续,我委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在项目审批上给予支持。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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