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全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增加对违法行为监管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操作规定及要求,目前二手房交易流程为房屋产权人与购房人通过房产中介或手拉手进行合同网签,双方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受理,区级房产交易中心、税务部门、估价公司在进行分类审核通过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备案。
您提出关于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增加对违法行为监管的建议,是对购房人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对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网签途径的多样性,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可自行选择签约方式,嘉定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和嘉定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作为区级层面政策执行单位,现提出办理建议:
一是依托区级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将代表建议报送市级相关部门,建议完善顶层设计,对现有登记技术规定增加对应条例,对购房人做到法律法规层面上的有力保护。
二是将加强政策宣传,提倡购房者在房屋交易前,要对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对房屋产权人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普法宣传。
三是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做好日常巡查,房屋装修全程监管,发现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拒不配合的上报城管执法部门,由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注记,整改之前限制房产交易。
最后,感谢您关注房产交易问题,让我们共同为建设宜居、和谐嘉定献出一份力。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