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显平、严大仲、齐秋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和优化小区内充电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廉价、环保等特点,迅速成为城市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同时,全国各地因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引发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按照你们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顶层规划。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由区发改委、建管委、房管局、交通委、规资局和供电公司等部门作为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协调”原则,加大协调力度,落实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调动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充电企业等相关方积极性,建立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机制。老小区以“一桩多车”共享为原则,新小区以“一车一桩”原则配建。对已建成的新小区,通过智能桩推广和统建统营等方式,解决供电容量不足问题,按照地下室防火分区,预留独立的充电设施配电空间,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对新建小区,制定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在新建住宅项目的规划报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关键环节监督把关,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及安装条件预留要求,将管线和桥架等设施建设到车位,确保执行到位。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明确对于设施安装及电力接入的配合职责,完善小区充电服务。建立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范,明确充电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管理责任、日常运维和安全责任;支持新增和存量改造自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建立“平台监测、社区共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2、加快设施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由公安部门牵头,将集中利用3年时间,在所有封闭式居民小区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确保“100%”和“45%”双达标,即在2024年底全区封闭式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100%全覆盖,且每个居民小区智能化充电点位不少于该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45%,切实解决群众“充电难”问题,从源头消除上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对场地保障有困难的居民社区,将进一步推动属地政府研究出台补贴、奖励等相应的经济政策,鼓励各街镇因地制宜建设零散充电桩、充电柜、换电柜等充电设施。
3、增强部门协同。进一步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区公安局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消防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检查,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设专人驻点或一岗一卡,每日对充电场所安全、充电装置情况等进行检查,严格遏制一座多充等违规使用行为,及时消除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安全隐患,设备出现问题的应由专人及时排除、维护。
4、加强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城管队员、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和巡查,对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及消防救援机构,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5、营造良好氛围。将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和违规充电、停放的处罚案例,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杜绝违规用电、乱停乱放、堵塞安全通道等现象,提升居民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