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 第0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03

张敏委员:

  你们提出的《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尽快出台嘉定区实施细则》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嘉定区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关于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企事业单位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的积极性”及“实施细则中有效鼓励措施”的建议。

  2021年11月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市级层面出台了“168”系列政策,“1”即是《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6”是6个配套文件,包括《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本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土地管理细则》《产业园区产业类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指引》《关于本市非居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有线电视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8”是8个标准,今年可全部编制完成。我区于2022年1月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推进会,出台了《嘉定区“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计划,对各街镇任务指标进了分解,并建立完善宣传发动、联审认定和价格评估规范流程。方案要求各街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管理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目前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规划土地、税收优惠、配套费免收、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主要还是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下阶段随着更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管转化、建成使用,我区将研究制定更符合本区实际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供应和管理力度。

  二、您提出的“嘉定区人民政府委派相关委办局专业人员对有意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改扩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政策的解读,并建立绿色通道帮助指导企事业单位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的建议。

  全市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后,我区也立即行动。区房管局组织区内31家市场化租赁项目负责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培训,梳理和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的主要支持政策和管控要求》,帮助建设运营企业准确掌握新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区规划资源局在住房用地集中出让工作中,及时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和管理要求,并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动员排摸工作。区经委积极指导产业园区排摸可转化的房源。区税务部门及时对接各租赁住房项目,告知保障性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各街镇也加强与辖区内重点用人单位、重点人才租赁需求单位的对接,切实满足青年城市精英“择业-落户-生存-成长”的核心需求。下阶段,我们将着眼于服务新市民、青年人和嘉定各类人才需求,对市民企业关注度较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探索开展“政策进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为企业发展助力。

  我区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推进会后,区房管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到赴奥奔聘翔88创新产业园、鸿泰悦和大厦、嘉隆国际二期、正飞公寓等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对有改建意向的园区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就报批手续、认定申请、扶持政策等进行了指导;对已改建纳管的租赁住房项目着重查看了项目样板房和公共配套设施,检查了项目租赁管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落实情况。另外,还对接鹏飞荟都、瑞立寓、九米阳光公寓、豪磊环境公寓等多个房源项目,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推进改建和认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受理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申请21件,其中19件已审核,完成项目认定7件累计5586套,完成项目供应累计2114套。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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