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 第0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03

民进嘉定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本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和改造力度。“十三五”期间,我区共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约16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约3.4亿元,共惠及居民约2.4万户。改造后的小区房屋外墙面渗漏水得到有效改善、小区道路坑洼积水现象大幅减少、小区车辆停放紧张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雨水污水混排的问题得到解决。通过一系列措施,百姓居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住房和环境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的“公益”属性,决定了改造资金主要以政府出资为主,居民(住房维修基金)出资为补充,而其他社会资金来源基本没有。致使改造资金的压力主要集中在区级财政及属地街道范围内,如何最大化得利用改造资金以及如何加大对老旧小区资金的投入成为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1、由于老旧小区中每户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必须要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原则,引导居民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谋求不同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达成相对一致意见。通过召开楼组长和居民代表会议、开展入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居民的改造意愿,在此基础上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公示,再次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居民意愿最终形成设计方案,同时尽可能做到修缮内容覆盖面更广,使修缮改造资金发挥更大的效应。

  2、我局作为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修缮工程的行政管理部门,在修缮改造项目审批过程中,引导街镇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投入改造资金,以增加一些改造项目中人性化的修缮内容,包括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一级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等。以提升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力争“一次改造,全面见效”。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2号),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范围主要包括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区可以适当将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改造范围放宽)以及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旧住房更新改造市级项目及资金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房更新[2021]92号),“十四五”期间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市级专项补助标准(补贴标准提高)。我局将尽可能向市房管局争取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更大倾斜。

  最后,感谢您关注老旧小区住宅问题,让我们共同把嘉定建设得更加美好。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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