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乾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内部停车场的土地使用限制予以适当放宽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内部停车场在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归类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而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方政府和部门没有适当放宽土地使用限制的权力。
建议村委会将本村农民停车需求报街镇人民政府,街镇人民政府统筹好街镇区域范围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将农村停车场等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上合理布局,然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我局在今后审核以上规划时,将督促镇村两级相关部门统筹考虑村民的合理停车需求,并及时纳入规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姓名:金一 联系电话:5992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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