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22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汤莉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江桥教育品质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嘉定区江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5-2040)》,在江桥镇已有控规的地区,基础教育设施的建设落实控规指标。在新增用地及人口地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以控规方案为基准,统筹考虑中小学、幼儿园等基础教育设施的建设。

根据规划,基础教育设施应与居住用地同步建设,或先期建设。优化基础教育设施布局,按照幼儿园300米、小学500米、中学10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95%以上的区域,100%覆盖15分钟生活圈的范围。保留现状完中1所,位于封浜社区;保留高中1所,位于北虹桥社区;保留初中4所,分别位于北部社区、老镇社区以及北虹桥社区;保留小学5所,分别位于封浜社区、北部社区、老镇社区以及北虹桥社区;保留幼儿园10所。由于老镇社区原控规规划1所小学、1所高中位于飞机噪声70分贝以上影响区域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建设,本次规划取消,并在周边社区设置学校满足就学需求。规划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位于北虹之星社区;高中2所,分别位于北部社区、北虹桥社区;初中4所,分别位于封浜社区、北部社区、老镇社区以及北虹桥社区;小学5所,分别位于封浜社区、金虹产业社区、北部社区以及北虹桥社区;幼儿园15所。

后续如有相关基础教育设施调整需求,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研究。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322

 

联系人姓名:林升                              联系电话:59998979

联系地址:金沙路68                        邮政编码: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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