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委:
祖韶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嘉定区新增电动车充电桩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实现场地资源共享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目前商业、公建设施配套停车场的建设均有充电桩配置要求。
由于公共设施停车位及充电桩是否与小区共享,涉及相邻关系和管理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资源共享的角度出发,规划上将予以积极支持。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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