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郁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实事工程建设与属地单位协调沟通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区级工程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增加对项目征收红线外周边设施影响的评估,并建立与地方的沟通机制,确保在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人民生产生活有序开展。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我委将在后续区级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与属地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同加强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如要有以下几点举措: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城镇布局。目前我委正在拟订嘉定区道路项目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后续道路建设将遵循统筹管理的原则,按照嘉定区内部路网系统规划,形成体系。工程推进将注重从规划到后评价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相关规划中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合理组织建设项目的用地与布局,科学、有计划地进行农村现代化建设,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要。

避免产生“断头路、瓶颈路”,尽可能降低对农田的日常耕作带的影响。

二是加强前期研究,坚持科学论证。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关于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规划资源施〔2020〕130号)的要求,在工可阶段将项目征收红线外周边设施(如农田、道路、土地、厂房、企业)纳入研究范围,结合相关规划及地方实际,注重通过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程序,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过程管理。我委将会同属地部门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指导,按照相关管理规范,深入开展项目方案研究,并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属地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对于道路修建阻断了进入耕地的道路,无法出行、灌溉的问题与当地村委会积极沟通协调,在项目成本计算中适当考虑当地改路改渠工程的费用,通过施工方案调整力争将施工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让交通工程的修建真正的方便周边市民日常生活,充分发挥已建成道路的经济社会效益。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联系人姓名:樊青                            联系电话:69989396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新公路226-1号       邮政编码: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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