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1-0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2

祖韶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嘉定区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实现场地资源共享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建设是促进交通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市民绿色出行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按照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适应上海超大城市公共交通为主、绿色出行为主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以充电为主,换电为辅,换电重点在出租车等领域高水平应用,充电以自(专)用充电为主、社会公用补电为辅,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一、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新能源车保有量约在4万辆(夜间经留数),个人私用桩约为3.2万个(国网后台数据)。截止2021年底,我区累计推进建设完成接入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的充电桩数为11411个(公共充电桩5583个、专用充电桩5828个),专用换电站8座;建成江桥充电示范站和嘉安公路充电示范站,分别配置快充车位40个、60个,每个充电车位平均可分配的充电功率不低于60kW,已投入运营,可服务周边新能源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物流车、电动大巴等,满足日常充电和快速补电需求。

公共充电桩皆对社会开放,市级平台已推出联联充电APP,打通多个大型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平台的充电数据,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居民可通过APP方便找到周边充电站位置、数量、类型、收费情况等信息,一键导航前往,实现扫码充电、在线支付等功能。

二、推进充电示范小区建设

今年起,把小区充电桩建设纳入小区更新改造范畴,为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题,区房管局、各街镇结合美丽家园、旧小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开展示范小区建设。示范小区原则上应是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需符合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规模性要求,充电设施在小区扩建的停车位上建设,扩建的充电停车位应不低于3个。二是公共服务要求,充电停车位应采用分时共享智能有序调节模式。三是规范管理要求,由充电桩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应给予支持,并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以明确三方责任义务。今年计划结合桃园小区综合改造,小区内新建5个共享充电桩,供小区居民使用。

三、下阶段具体措施

(一)加快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区交通委已会同区发改委、国网嘉定供电公司启动研究编制我区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后续,在现有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基础上,梳理分析已建站点位置,进一步加强经营总结,做好市民充电需求和场地资源摸排衔接工作,结合《嘉定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做好合理按需布局,补齐服务短板,确保充电公共服务覆盖更大范围。

(二)完善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机制,强化小区充电桩协调突进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加大协调力度,落实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调动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充电企业等相关方积极性,建立老小区与新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明确对于设施安装及电力接入的配合职责,结合市级平台技术监测手段,完善小区充电服务,提升居民满意度。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姓名:高斌                                联系电话:59913842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新公路226-1号           邮政编码: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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