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 第22-1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2

金芳委员:

您提出的“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的政协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近年来,残疾人持有专用机动车辆数量与日增加,残疾人停车难、停车贵的问题一直存在,建议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车费用给予减免优惠;价格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共同制定具体方案,推动措施落地;在有减免优惠的停车场设置明显标识。

我委始终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统筹推进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改善残疾人交通出行条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无障碍停车位配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市规划、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的各项管理要求,明确配建标准,将配置无障碍停车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核查条件之一,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

二是大力宣传引导保障残疾人停车权益。通过“声、屏、网”等途径在交通行业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行业助残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动残疾人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强化停车行业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公共停车场(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无障碍停车位的管理制度,对无障碍停车位进行检查列入停车场日常管理范畴,发现标线褪色、其他车辆占用、堆放杂物的情况及时处理整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目前,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道运局和市残联等部门正在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联合研究制定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的配套政策。待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有力落实残疾人机动车停车费限时减免这一项惠残实事。

一是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公共停车场(库)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对相关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的教育培训,指导其认真落实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费用限时减免政策。

二是督促停车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在场(库)出入口及收费处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识,方便残疾人提前预约,并为提前预约停车的残疾人优先预留无障碍车位,在无障碍车位不足时预留停放条件较好的小型泊位,给予停车费限时减免。

三是明确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实行限时减免停车费用,倡导和鼓励其他各类公共停车场(库)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在无障碍车位停车收费予以优惠。

四是停车经营企业对于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对拒不驶离或者强行停车,扰乱停车场所公共秩序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是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执行限时减免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指导其认真落实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费用限时减免政策,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姓名:周秋明                    联系电话:39968109

联系地址:嘉定区城北路651号         邮政编码: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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