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 第22-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02

陶庆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车辆备案管理

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目前,本市共有三家运营企业,为摩拜(上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美团单车)、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和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青桔单车)。经综合评估本市道路空间承载能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资源以及实际骑行需求等因素,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规模确定为不超过90万辆。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和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对三家企业经营服务考核结果,给与在本市最大投放车辆规模分别为:美团单车49.5万辆、哈啰出行24.8万辆、青桔单车14.9万辆。

二、关于日常运营管理

根据上海市互联网自行车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行业信息平台”)数据显示,目前,我区范围内车辆规模分别为:青桔单车约3.9万辆(含仓库0.3万、扣押2.3万)、美团单车约3.9万辆(含仓库2.4万、扣押0.45万)、哈啰出行约1万辆(含扣押0.2万),实际运营量约3.15万辆。

(一)运营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加强运维保障,配备管理力量,做好停放秩序管理、车辆运营调度和用户投诉处理,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二)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镇以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辖区内市场需求、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等因素,以提升车辆使用效率,避免无序投放为原则,进行区域总量控制,会同属地公安、城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共享单车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中,加强对车辆投放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运营企业整改处置,一旦出现运营企业运维不力的情况,组织力量清理处置过量淤积、乱停乱放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行人通行的车辆。街镇已建立由属地主管部门、属地城管部门及运营企业的管理群工作机制,推进落实日常运维监督管理工作。

三、关于行业监管和行政处罚

市道运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城管局对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车辆投放数量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定期评价结果,按照“奖优惩劣、增减结合”的原则,对投放数量实施差别化动态调整;对于运营企业严重违反总量调控原则、拒不落实整改的运营企业,可直接注销全部备案车辆,责令其退出本市运营。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依法对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投放备案或者回收车辆,或者未按要求向行业信息平台传输信息数据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对未停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必要的警力配合、支撑,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的,城管执法部门通知企业在二小时内予以清理,未及时清理的,责令改正、处罚。

四、下阶段管理措施

(一)开展共享单车扫码工作,要求三家企业对街面上投放的车辆进行扫码,回收未备案车辆。同时,街镇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开展扫码工作,发现未备案车辆,首先联系相关企业进行回收,若企业未及时回收,应开展清理暂存工作并通知企业进行处理。

(二)督促街镇增加非机动停车设施,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在轨交站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增设停车设施、引导商业综合体开放非机动车停放点,更新破旧、淡化的指引标线标识。

(三)今年,为推进互联网自行车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监管,市交通委、市道运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市级部门监管组织架构,各区、街镇参与监管的多方参与、全链联动、全程闭环的工作模式。各区、街镇构建“区+街道+网格员+企业”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提醒,区及街道(镇)网格化中心负责对属地互联网自行车备案、投放运营及停车秩序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实行属地范围内停放去也巡查全覆盖。对于巡查中发的问题,建立处置和移送机制。目前,在浦东新区、黄浦区内的重点区域、重要潮汐点位试点开展。后续将根据试点成效,扩大全市监管区域和范围,我区将根据市级要求,适时开展综合监管改革举措。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 6月 12日

 

联系人姓名:高斌                           联系电话:59913842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新公路226-1号      邮政编码: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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