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1-058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交通委:
赵逸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的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应急管理局不涉及充电站相关行政审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沪交科〔2021〕60号)文件要求,支持加油站等场所的充电设施建设。加油站应严格落实站内充电设施安全间距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影响加油站正常功能。我局也将按照部门职责给予指导。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姓名:陆叶嘉 联系电话:5953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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