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沈浩平、陈宾、朱健民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速及完善全区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作为区政府实事工程,区财政对其建设资金来源高度关注。从多渠道筹集资金、尽快推进此项实事工程建设的角度考虑,所需资金来源可从以下两方面落实:
一、统筹用好各项区级财政补贴
为了保证各居民小区集中充电场所的运营和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居民需求、消防安全隐患,建议街镇进一步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可与旧住房综合改造及美丽家园建设结合起来,与旧住房小区创建达标考核奖励挂钩,以奖代补,设置奖励性补贴。针对各居民小区集中充电场所的运营和服务情况,可由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服务管理标准,定期对充电场所运营企业进行考核评议和居民满意度调查,经综合考量后形成最终分值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二、引入社会资本合作
经过对区内现有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的前期了解,目前小区居民使用充电设施,需要支付充电费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议街镇积极对接市面上运用于小区的各类智能充电桩企业,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加快推进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嘉定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姓名:苏美惠 联系电话:6998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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