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曹文洁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本市重大工程建设文明施工不扰民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嘉定区建设行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建设工程数量呈增涨趋势,由此带来的文明施工管理问题逐渐凸显。加之在“后疫情”时代,重大工程亟需推进,部分工地出于保交付的目的加快施工进度,对噪声、扬尘等文明施工行为的管控有所松懈,尤其是在夜间施工管理方面出现纰漏,强化对重大工程建设夜间施工的文明施工宣传、引导、督促、监管迫在眉睫。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嘉定区共有重大工程45个,其中市政设施类14个,社会事业类7个,产业发展类15个,住房保障类9个。同时,夜间施工审批许可由我区生态环境局执行,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共作出夜间施工审批许可决定9件,未发现存在异常情况。
二、问题分析
一是工期安排不够合理。因疫情原因,区级重大工程普遍出现工期延误现象,为“保交付,促发展”,部分项目延长每日施工时间,加快施工速度,导致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出现漏洞,夜间施工扰民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管理行为不够到位。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因场地条件、成本限制、专业力量不足等原因,未能有效对夜间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管理,少数工地存在围挡缺失、工人管理不力等问题,由此产生的噪声、扬尘等问题成为主要扰民源头。
三是监管力度有待提升。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及文明施工监管涉及部门多,各部门间信息传递、协助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责任部门对夜间施工审批的事前批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应进一步提升,形成夜间施工、文明施工监管高压态势。
三、工作举措
(一)完善审批管理
区级各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重大工程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做好审批管理及批后监管工作。
一是压实环评审批。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土建工程阶段、室内装修阶段等施工建设期间均应落实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例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落实夜间施工许可有关工作要求,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二是加强夜施审批。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持续保持夜间施工审批“高标准、严要求”。审批过程中充分分析项目夜间施工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对影响周边环境或无夜间施工工艺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对符合条件的施工项目夜间施工申请及时审批并纳入批后监管范畴,从源头消除夜间施工引发扰民问题的可能性。
三是强化批后监管。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应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批后监管,形成夜间施工全覆盖监管模式,对发生噪声、扬尘扰民现象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对情况严重的撤销其夜间施工许可,形成夜间施工许可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的高压模式。
(二)提高巡查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各监管责任部门应结合日常巡查、工地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重大工程的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各司其职,落实场地封闭、设施设备升级等文明施工措施,避免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特别是针对施工高峰时段、工地较多区域,优化勤务模式,适当增加夜间巡查力量,发现违法夜间施工的,及时制止。
二是探索智慧监管。切实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运用市、区两级住建系统工地管理平台的视频监控、噪音扬尘监测等模块,加强对工地夜间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对接公安、城运等部门,利用工地周边视频监控及网格管理资源,加强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发现、移送和查处,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网络。
三是强化联合巡查。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管理委应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适时开展联合巡查,重点关注夜间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地情况。同时,各部门间应健全夜间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及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的互通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执法协助等工作机制,助力形成重大工程夜间施工监管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贯引导
一是强化创优引领。提升市、区两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对被信访投诉或监督检查中确实发生过重大扰民问题的建筑工地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其评优资格,以争先创优为手段引导重大工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发挥参建单位“抓文明,防扰民”的建设活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区两级部门应加强对在建重大工程参建各方的宣传培训工作,对夜间施工标准及手续审批要求进行全面宣贯培训。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相关部门应做好夜间施工许可公示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相关信访投诉,形成“政府监管,社会共管”的管理局面,全面提升我市夜间施工管理能级。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