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周芳珍、吴显平、齐秋生委员提出的《关于呵护“最柔软群体”,打造“家门口”托育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卫生健康委历来高度重视3岁以下幼儿托育工作,2018年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嘉卫计预防﹝2018﹞24号),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把关、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我区托育服务工作规范优质发展。
一、发挥卫生专业指导作用,确保托育保健工作落实落细
区妇幼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委卫生监督所等专业站所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服务管理,固化“组团式”管理模式,开展联合督导,指导托育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常见病防治、膳食营养安全、幼儿发育监测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三定”工作制度和“一托一医”工作要求,定期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开展培训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建立回访制度,确保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能安全规范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对新进保健老师开展岗前培训,对在岗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升托育机构保健老师专业能力,提高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二、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确保托育服务管理有序有效
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与区教育局的协同联动,协助做好新申请开办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评估,针对卫生保健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联合培训,完善卫生保健工作考评制度,将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纳入区教育局对托育机构的年度考核中。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与各街镇的沟通协作,配合做好辖区内0-3岁科学育儿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方面开展养育知识健康宣教,提升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和水平。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姓名:翟晓蔚 联系电话:695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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