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吴显平、周伟、熊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范儿童意外伤害的若干建议》的提案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区各部门针对儿童意外伤害问题,积极发挥工作合力,助力司法保护与其他保护协同发力,共同守护区域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一、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运用“一个中心”,整合各方资源。2018年,区检察院正式成立嘉定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2年,区检察院、团区委联合公安、法院、民政、司法、文旅、卫健委、妇联等十余家单位共同签署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协议,以中心为链接,形成未成年人权益多元保护阵地。
2.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强制报告。区检察院对辖区内部分老师、医生、儿保主任等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各部门依托中心,实现对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等线索的快速流转、处置。区卫健委对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儿童意外伤害情况,并通过死因登记监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情况,持续优化防范儿童意外伤害的卫生工作政策。
(二)有序开展防范儿童意外伤害工作
1.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定期走进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假期安全等内容,帮助学生识别危险,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区妇联依托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开展家庭教育赋能计划,举办家庭教育课程10场。区检察院与民政、教育、妇联、中国慈善基金会等共同携手,引入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机构,对案件中的问题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3.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安、检察、法院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区公安分局将校园及周边作为重点部位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区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河道安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2022年联合区水务局促使有关街镇对全区10余条存在安全隐患的河道进行整改。
二、下阶段措施
(一)多途径开展儿童保护教育宣传
1.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区妇联依托各级儿童之家、妇女之家、“邻家妈妈”项目等,开展安全知识绘本阅读、素质拓展等儿童安全实践活动、为困境儿童提供安全知识等服务,培养安全意识。
2.提升家长儿童保护能力。区教育局开展以学生安全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公开课,帮助家长学习了解预防溺水、暴力伤害等专业知识。区卫健委在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防范儿童意外伤害宣传教育,如在孕妇学校、产科、儿科病房讲解安全哺乳、海姆立克法和急救包扎等操作注意事项,不断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和技能。
3.提高公众儿童保护共识。区司法局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嘉定区“一月一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区妇联线上依托“嘉定女性”微信公众号,线下通过开展儿童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幸福课堂”家庭教育品牌,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镇未保工作站面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监护指导等。区委宣传部通过建强新时代文明实践“1+12+X”阵地网络,开展相关安全防范教育活动。
(二)多部门优化未成年人保护举措
1.提高职能部门线索发现能力。卫健委将依托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区检察院也将联合卫健委在辖区内重点医院设立七色花未成年人保护站,搜集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线索。
2.提升职能部门儿童保护强度。区检察院、法院针对监护失职事件等做实诉源治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化检法部门就未成年人监护人不适格、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有关困境儿童监护等民事案件线索移送,由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的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民政局在各街镇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儿童督导员,各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关爱保障。区卫健委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研究,包括儿童居家伤害危险因素评估项目、儿童安全座椅立法调查项目等。
3.落实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重点领域治理。区检察院除在校园周边河道安全上继续发力外,将聚焦母婴设施安全、儿童游乐体育设施安全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区公安分局强化校车管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接送校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通报主管部门建议取消接送资格。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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