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养护配套政策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三大革命”行动,不断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一)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综合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区研究制定《嘉定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5)》,明确到2025年底,完成全区553座农村公厕的三类及以上标准的提档升级,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提标改造303座农村公厕至三类及以上。对规划保留村在此轮提档升级改造中,尚处于三类以下标准,计划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民集中居住点等地新改建农村公厕至二类及以上标准,其他地区后期日常保洁标准同步提高;对规划非保留村厕所,若五年内无明确动迁计划,拟用两年时间,提档升级至三类及以上标准。
同时,为有效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提升日常养护水平,强化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一是健全区镇村三级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区级行业指导作用,强化镇级推进部署能力,压实村级实施主体责任,加大农村公厕日常管养检查力度,健全问题发现整改机制,提升作业水平。二是健全农村公厕保洁员队伍,落实保洁员责任制,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主体作用,加强自我维护。三是健全街镇考核机制,将农村公厕提档升级推进情况纳入街镇年终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二)开展农村“垃圾革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近年来,为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积极落实各街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厢房新改建,进一步加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维护。2022年,全区共新建和维修垃圾房20座、新增垃圾交投点11处。目前,全区农村地区共有定时定点投放点131个、生活垃圾厢房325个。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创建达标率每年稳定在95%以上。
农村生活垃圾投放点和厢房服务水平是反映农村地区整体生活环境的重要方面,根据我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方案要求,我区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强化行业指导,落实街镇进一步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和分类实效,加强农村环卫设施配置。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文明风尚培育行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强保洁作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整体环境。
(三)开展农村“污水革命”,形成“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管养工作机制。根据《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55座就地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的措施和节点安排。2022年实施3座,2023年计划实施25座,2024年计划实施12座,其余15座待村庄平移后拆除。同时,将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加大巡查督察力度,及时通报检查问题;要求各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化养护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收集处理设施的检查力度,提高设施完好率。并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提升监督效率,形成无缝对接、运转流畅的“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农污管理养护工作闭环。以及围绕“两个达标”和“五个规范”要求,在做好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持续推进农村道路项目建设,助力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均衡发展
推进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完善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要求。近年来,为了提升农村公路治理水平,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的同时,在燃油税使用和提档升级改造项目资金补贴等方面不断寻求市、区资金政策的支持与资金的补贴,努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根据《上海市公路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市级下达我区的公路养护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本区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与各街镇以5:5比例共同承担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养护工程的维护资金,并且保证每年乡村公路大中修里程不低于总设施量的8%。以及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的要求,目前正积极研究“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政策,以期能更好为农村公路提供资金保障。后续将综合代表您提出的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的情况,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与行业指导,在保证燃油税规范使用的同时,做好与市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切实有效的资金保障政策,尽最大努力获取市级资金的补贴,为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同时,根据《嘉定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实施意见》,明确各涉农街镇是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本级建设养护资金,组织实施道路养护工程。以及根据《嘉定区乡村振兴重点配套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已对村内道路项目建设进行补贴,强化对经济薄弱镇的扶持力度,后续在对村内道路管护机制进行充分调研后,区级相关部门仍将积极争取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区级奖补资金。
三、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护工作机制
根据《关于嘉定区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实现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其中规划保留村全部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标准,规划非保留村,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以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中央、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还先后制定了《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嘉委办〔2022〕20号)和《嘉定区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嘉委办发〔2023〕9号),提出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同时,对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各涉农街镇的主体责任,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标准等,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村内路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保洁等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专业化、市场化、一体化的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工作考核。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以及可吸纳符合条件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项目。
同时,还提出要加强区镇财政对乡村建设行动保障,统筹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做到财政投入与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区级加强资金和项目统筹,鼓励以街镇为单元统筹实施建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代表您提出的建议,持续做好与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进一步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养护,促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