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0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14

倪晓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型农村长效治理制度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制度,夯实长效治理基础

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任务受到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区长亲自召开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推动农村长效治理等相关工作。在工作推进上,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的五项治理原则,制定了《嘉定区乡村治理清单制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嘉乡村振兴办〔2022〕9号)和《嘉定区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嘉乡村振兴办〔2022〕16号),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孕育良好文明乡风。在政策扶持上,《嘉定区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奖补资金使用办法》(嘉美村办〔2016〕5号),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奖补资金适用 2006 年以来已实施村庄改造的行政村。自然村落每户每年500元,集中居住区每户每年250元,区镇两级财政按比例进行配套。近两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若干措施》(发改振兴〔2020〕1675 号),推动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通过探索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逐步建立健全户长、路长、河长、桶长、田长等制度,将管护维护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

二、善工作机制,创新治理方法路径

一是建立雁阵培育模式。充分发挥安亭镇向阳村、南翔镇永乐村两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的头雁示范作用,建立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储备梯队,将6个村(华亭镇联一村、徐行镇伏虎村、马陆镇北管村、安亭镇星明村、江桥镇华庄村和外冈镇葛隆村)以及1个镇(安亭镇)纳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培育名单,探索“头雁领航、雏雁争鸣、群雁齐追”的雁阵培育模式

二是强化示范先行作用。充分发挥徐行镇积分制示范基地和华亭镇、南翔镇两个清单制试点镇的先行作用,一方面制定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积分制”星级评定标准,通过正向引导将群众的文明行为与精神、物质奖励相挂钩提升村民主体意识。另一方面通过试点建立权力清单、落实事务清单、探索服务清单和完善公开清单,推进农村基层减负增能,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如南翔镇永乐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深耕党建“责任田”,把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实施“四小微”(微权力、微课堂、微更新、微心愿)、提升“智治力”,探索一条实用、管用、好用的农村社会治理新路径。

三、强化“三治”融合,确保乡村治理有效

一是利用“村规民约”,“约”出文明新风尚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村委会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使村委会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方式

二是利用村级议事协商平台,“议”出和谐新乡风。村级议事协商平台是发挥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自治协商机制,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搭建了自主平台,让老百姓说话有地方,让村干部问题早知道,使村民逐步从社会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治理的“当家人”,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强化“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

三是推进村民自治,“治”出美丽新乡村。村委会通过公众号、社区云、微信群、电子屏、宣传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村民自治的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村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村民自治共治。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统筹基层资源配置,引导村民、企业、社会力量等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探索“共融型”的基层治理协同机制。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多元组织协调,探索“硬治理”与“软治理”结合,“精治理”与“微治理”相融,实现村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人人幸福安康的目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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