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平、陈宾、朱健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速及完善全区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区实际,近年来,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廉价、环保等特点,迅速成为城市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其“充电难、充电慢、充电不安全”问题逐步显现,为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按照你们的建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改造老小区非机动车库,推进加装充电设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定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由公安部门牵头,将集中利用3年时间,在所有封闭式居民小区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确保“100%”和“45%”双达标,即在2024年底全区封闭式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100%全覆盖,且每个居民小区智能化充电点位不少于该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45%,切实解决群众“充电难”问题,从源头消除上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对场地保障有困难的居民社区,将进一步推动属地政府研究出台补贴、奖励等相应的经济政策,鼓励各街镇因地制宜建设零散充电桩、充电柜、换电柜等充电设施。截至2022年,嘉定公安分局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顺利完成全区12个街镇213个涉及建设的封闭式小区内的集中充电设施的验收工作。
二、引进社会资本,规范收费行为。经过对区内现有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的前期了解,目前小区居民使用充电设施,需要支付充电费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议街镇积极对接市面上运用于小区的各类智能充电桩企业,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场所,加快推进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推进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研究充电桩相关费用,视情制定政府指导价格,要求最终的收费价格必须最终经过广大业主同意,以逐步规范小区充电桩的收费管理。
三、统筹区级补贴,满足居民充电需求。为了保证各居民小区集中充电场所的运营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消防安全隐患,建议街镇进一步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可与旧住房综合改造及美丽家园建设结合起来,与旧住房小区创建达标考核奖励挂钩,以奖代补,设置奖励性补贴。针对各居民小区集中充电场所的运营和服务情况,可由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服务管理标准,定期对充电场所运营企业进行考核评议和居民满意度调查,经综合考量后形成最终分值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四、加大处罚力度,降低火灾风险。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城管队员、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和巡查,对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及消防救援机构,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情况的查处力度,抓好小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配合集中充电设施改造建设的过程中,强化宣传,疏堵结合。对飞线充电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进行处罚;对电动自行车(电瓶)入室入户充电引发火灾的,依据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建后管理。一是营造氛围,提升居民满意度,各街镇充分发挥街镇、居委宣传力量;二是加强安全意识,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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