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徐贤杰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差异化执法,引导企业守法自律,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沪环规〔2021〕1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优质企业已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已将本区范围内21家企业纳入2021、2022年度正面清单。在2023年,我局对这些正面清单企业开展了生态环境现场指导帮扶工作,对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的,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即行即改;对存在明显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存在的其他问题,按照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对存在《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八条(清单调整)相关问题的企业予以清理调整。
为了不断加强包容审慎监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已逐步建立和完善免罚机制,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2023年,我局已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沪环规〔2023〕5号)第十八条免罚3件、第十一条免罚1件,依据《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沪环规〔2020〕2号)第十一条免罚1件。
我局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强化执法人员技能培训,开展执法“大练兵”,围绕水、气、声、渣、辐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讲、评、学”、“生态环境大讲堂”等各类业务培训。并深入推进“专场”帮扶指导,大力组织环保知识进企业活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业务指导,从执法要点、相关规范要求、常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与普法教育,帮助企业精准解决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围绕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管理和执法要点、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和新国家技术规范等开展宣贯和培训,开展各类环保培训38场次,培训2682人次。制作并向执法管理对象发放《环保知识百问百答》等普法帮扶知识手册。同时,加强对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审核,确保第三方人员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巩固完善“正面清单制度”和免罚制度,加强柔性执法,夯实职能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姓名:王啸雯 联系电话:3917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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