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1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8

政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用活用好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所拥有的各类红色资源优势以及区位特色、产业基础、人文特点和自然资源禀赋,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规范管理、融合创新,更广泛、有效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教育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爱国爱党、增长学识、奉献社会、培养品格,构建起完善的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之路。

教育局将联同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科委、区退役军人局、区农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加快推进全区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提升和规范管理,挖掘用好全区社会实践资源,发挥好基地综合育人实效,着力形成中小学校全面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的学生校外实践发展和保障体系。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性原则”,确保目标一致、过程连贯。贯彻教育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方针,重视校外实践在实践育人中的作用,特色课程开发和实践活动设置要适应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并有效衔接国家、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纵深发展,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需求。

2.坚持“实践性原则”,确保学用相长、行知并进。坚持需求导向,把校外实践日常化、长期化、多样化,并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学业生涯规划、校园文化生活结合,强化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为未来新的社会角色做好心理准备、专业准备。

3.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普惠发展、全人受益。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同时,注重对社会多元力量的整合,发挥志愿服务在教育赋能、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参与、认可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

4.坚持“安全性原则”,确保预防为先、安全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到“建设有标准、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强化安全保障责任,压实安全保障措施。

二、具体任务

1.提升基地管理能级——固化经验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指导基地建立健全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职能职责、激励措施和实施办法,提高基地管理水平和活动质量。探索建立完善的基地校外辅导员培训机制,统筹下属基地单位开展系统的业务培训,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学生校外实践需要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教育行政部门发挥主导、支撑作用,按照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做好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时间的统筹组织,探索建立学生活动评价机制和活动台账,对学生在实践、研学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情感态度、体验收获等进行科学评价和收集,形成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成长档案和工作台账。

2.提升课程设置水平——细化课程目标、促进学段衔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资源优势,和街道镇的属地优势,深入挖掘、整合学生校外实践资源,加强对中小学校外实践活动的深入研究和精准指导,以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为依据,建立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的、以区情和区域特色为主的学生校外实践课程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学生校外实践需求、基地课程特色和基地服务承载情况,加大对党建红色资源、历史文化遗产、自然地理资源、人文社会发展、经济科技成果、社区民风民俗等精品课程的研发,规划设计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特色线路。优化“基地-学校”共建体系,并鼓励、敦促更多中小学把学生校外实践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促进校外实践和课堂教育的有机融合。

3.提升多元协同作用——成果开放共享、构建教育生态。持续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推进完善和研究实践,引导各职能部门正确认识自身在青少年人才培育过程中的职责,自觉主动地与学校、基地保持直接交流和高效沟通,针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和价值观选择开展必要的实践引领,在与学校的协同中助力实践课程育人过程的把控和育人质量的提升。

三、工作保障

1.优化统筹协调机制。探索由区教育局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旅、市场监管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全区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鼓励、指导各街道镇成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对校外实践工作的领导。

2.优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基地统筹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自身建设。并积极探索建立动态稳定、多元支持的学生实践经费保障机制,为基地持续丰富中小学生校外实践课程项目、优化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3.优化多元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引进社会力量、支援力量和专业人员作为学生校外实践的补充力量队伍,持续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专业水平。

4.优化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研学实践规范管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避免安全保障的缺位。

5.优化督查评价机制。优化督导机制,将学生校外实践纳入教育系统督导范围,探索建立基地“负面清单”。优化满意度考评机制,推动建立基地实践活动项目和服务人员满意度考评和激励机制。

6.优化宣传引导机制。坚持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实践,各职能部门、基地、学校要做好社会面宣传,讲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要意义,为学生提升参与校外实践热情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姓名:梁佳颖                           联系电话:39902718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邮政编码: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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