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乾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农村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相关规划编制情况
我区2023年度启动的郊野单元规划更新已基本完成,郊野地区建设用地指标尚有余量。各镇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提出各类用地需求,并在后续规划滚动修编中进行落实。其中,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北区)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调整>的批复》(嘉府〔2023〕45号),本轮规划中涉及的12个乡村单元共设置97处停车设施。其中独立的交通服务场站用地(S3)75处,面积4.54公顷;带停车场功能的村级公共设施(Rc、Rr6)22处,停车面积0.95公顷,在规划上对停车场地空间已予以保障。
严格用途管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防止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中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规则批准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我区按规定执行“严禁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防止等各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复垦复耕行为,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现象发生。
持续推进政策扶持及优化审批
近年来,我区正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嘉定区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二合一”工程为抓手,满足村民基本需求的同时,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嘉委办﹝2022﹞20号)提出,持续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均衡发展,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的配置水平,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因地制宜布设停车场(点)、路灯。此外,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符合条件的地块审批流程已大大优化简化,各职能部门将做好协同服务,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依据规划合法合规予以使用。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姓名:王敏 联系电话:5999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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