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萍、徐健、周喻、徐炯、魏元武:
您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本区部分规划非保留保护村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嘉定区村庄布局规划(2014-2035)>中期评估及优化调整
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全球城市郊区美丽乡村”的核心目标,按照“近郊城镇化、远郊田园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 2019年2月嘉定区对原有村庄布局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及优化调整,明确保留保护村庄名单及相关建设用地指标,优化村庄布局,以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针对非保留村的界定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条:1、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或城镇建设预留区范围内的村庄;2、位于现状或规划重大市政设施建设用地及防护区范围内的村庄。具体包括位于铁路线、高压走廊、高速公路、一级水源保护区、大型广播电视发射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殡葬用地等范围内,与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矛盾较大或造成影响的村庄;3、空间分布过于分散,处于区域边缘位置且规模较小,公共设施配套难度较大的村庄;4、相关土地规划中确定的拆旧地块以及减量化农居点,如郊野单元规划、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
根据现行的《<嘉定区村庄布局规划(2014-2035)>中期评估及优化调整》(嘉府〔2019〕18号),我区现有保护村3个,保留村54个,撤并村85个。调整情况具体为:将保留行政村较原规划新增10个,减少1个(其中工业区新增旺泾村、黎明村、白墙村3个,外冈镇新增长泾村、马门村、甘柏村3个,安亭镇新增星明村、光明村、联西村3个;南翔镇新增浏翔村1个;减少村庄为江桥镇太平村)。今后也将适时开展全面摸底调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农民意愿,及时、科学、合理的进行村庄布局规划的重新评估与优化调整。
二、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
非保留村撤并村庄根据撤并方式和发展路径的不同,可进一步细分撤并上楼和平移归并两类。 2019年以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节约集约土地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我区累计启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4012户,其中上楼农户2161户,平移农户1851户。
2024年至2025年,我区将持续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主要以上楼项目为主,目前南翔镇及安亭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市住建委批复,预计涉及农户997户。南翔镇项目将于2024年上半年启动签约程序,安亭镇项目将根据地块出让进度适时启动签约。
三、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嘉定从2019年起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开展了全方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落实一套考核机制,规范两支队伍(城运网格和“啄木鸟”),优化三级闭环管理流程(发现、流转、处置),建立起“镇级城运日常全面查+区级啄木鸟集中重点查”的巡查模式,确保非保留保护村的人居环境取得稳步提升。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四清三整”专项行动,开展“双百日行动”。2022-2023年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为项目载体,落实区镇两级专项资金2.5亿元(保留村6000元/户、非保留村4000元/户),按照村庄实际情况,美化了村庄“小三园”,擦亮了农村“地平线”“水平线”和“天际线”。
四、下阶段工作建议
对于目前暂无撤并上楼和平移归并计划的非保留村,鼓励村镇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村庄自身特色,通过“一镇一策”“一村一计划”“一房一方案”的机制办法和更新模式。由镇政府、村委会按照既有政策、现行机制和区域条件,统筹考虑远期更新成本,近期灵活采用农房修缮、更新、翻建等住房更新行动,改善农居环境。
后续,我局将按照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机制,积极推进规划非保留保护村的农民居住质量、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乡村治理等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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