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实施财政奖补促进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区通过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持续赋能乡村振兴。一是结合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出台《关于印发<嘉定区区级财政资金扶持强村富民重点扶持村(2024-2026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重点扶持村在贷款贴息、购置经营性物业“以奖代补”、特色产业发展补贴三方面开展财政补贴扶持,进一步引导重点扶持村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方式、激励其主动寻找新产业。二是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对融合度高的项目纳入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经评审批复后给予市区财政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的支持,目前按照市2023年新政策修订的《嘉定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正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今年我区先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统筹用好涉农长效管护资金,优化涉农长效管护投入供给。
二、引导镇企结对推进合作共赢
我区始终把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坚持依托资源禀赋找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2023年区国资委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区管企业参与嘉定区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的行动方案》,完成了11家区管企业和9个涉农镇结对协议签订工作。目前,结对的镇企正在按照区管企业功能类型划分和镇(村)发展实际需求,确定重点工作和合作项目。为更好地推动区管企业精准对接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助力农村集体经济深化改革,下一步将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将乡村振兴建设发展行动纳入阶段性区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对区管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产生相关投资金额,按“视同于利润”原则,在下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定,并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激励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企业工作的主动性。
三、优化人才宜业宜居环境
我区充分结合“人才强区”发展战略,以乡村人才振兴实现乡村振兴。一是做好乡村人才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嘉定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用足用好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学费补偿代偿、特殊人才引进以及重点企业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三农”人才落户嘉定。二是统筹建设和提升乡村各类人才队伍,通过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挖掘优质农业科技项目和人才;选拔优秀干部、教师、卫生人才向乡村流动;通过区镇两级定向选调生、“三支一扶”、优秀大学毕业生储备等专项计划向乡村倾斜。三是积极落实人才激励政策,着力解决农业人才落户、购房租房、岗位补贴等现实问题,出台《上海市嘉定区特殊人才引进实施意见(试行)》《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嘉定区农业科技人才补贴办法》《关于嘉定区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参保补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扩大农业岗位补贴范围,增强农业岗位的吸引力,满足乡村人才安居需求。四是做好乡村人才服务保障,完善“嘉定人才服务小管家”服务平台,科学化管理“乡村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提升“精英人才服务卡”服务品质;构建多元化乡村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增加人才公寓供给;定期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每年邀请乡村振兴人才出席慰问高层次人才迎新音乐会。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代表您提出的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努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使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