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05

李静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保健品市场管理的相关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法依规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做好保健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的注册许可工作。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依法核发营业执照。销售保健食品的,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市场监管部门仅收取备案信息采集表,不进行实质性审查。按照《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和实施歧视性政策。”因此,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注册许可工作。

二、加强对保健食品体验店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结合索证索票、信息追溯等专项工作,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符合《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做好溯源管理;二是属地市场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保健食品专营店等单位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重点监管,对索证索票、进货渠道等有关情况进行靶向监管。

(二)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销”集中整治

一是聚焦重点,排查风险。结合日常巡查情况,依托街镇街面管控巡查机制,各网格对辖区内会销活动容易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进行集中走访排查。收集历年相关投诉举报及日常巡查涉及单位名单,针对“错峰”会销及隐蔽特性,开展错时监管,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多方联合,铸成监管合力。形成市场所、社工人员、会场运营方、普通市民合力监管,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通过居委、联勤、市场所共享监管底数,做到无有遗漏。

(三)多渠道开展宣传,加强重点人群对保健食品的认知

通过周末在商场大屏播放科普宣传片,邻里中心开展老年人预防保健品诈骗宣传讲座,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微课堂,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前往农贸市场、商超杂货店、保健品专营店实行边执法边普法的工作机制等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姓名:顾连骏                               联系电话:021-59999080

联系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邮政编码: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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