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嘉定区域内医院设置安检区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1〕28号)、《关于本市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沪卫规〔2022〕25 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通知》(沪卫财务〔2022〕36号,以下简称“1+4”文件)等文件要求,对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配置单元安检设备(包括2个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1个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同步配备安检员,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进入医院。目前瑞金医院北部院区、海军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已完成安装,区中心医院需在门急诊安装安检设备,尚未完全落实。未达上述标准的区级医院在主要出入口配备2个以上的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同步配备安检员,以及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目前南翔医院、安亭医院、江桥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等5家区级医院,均已制定相关安防工作方案,尚未完成安装。区妇保院考虑孕产妇人群特殊性,待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后推进实施。
二、工作举措
1.保障经费落实。按照《关于完善嘉定区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的意见》(嘉财〔2013〕59号)的精神及每年区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区财政部门已对各公立医院给予经费投入,目前医疗机构配置安检门所需设备经费非区财政投入范围。区卫生健康委督促各二级医院合理分配经费投入,保障安检门正常设置使用。
2.落实配套规范。依据“1+4”文件要求,各级医疗系统的安检区建设要按照相关配套的工作指南和制度规范落实,并在医院内设置明显的绿色通道标识,方便患者和家属识别,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确保绿色通道始终保持畅通。
3.加强医警联动。根据《上海市医院安检工作指南》,对拒不接受安检,殴打辱骂安检人员,造成安检区秩序混乱的,安检人员应立即按下一键报警装置,并立即报告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医院安全保卫人员和民警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制止不良行为,并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目前区卫生健康委与公安嘉定分局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对突发事件一事一报,快速有效处置。
4.开展指导培训。“1+4”文件出台后,区卫生健康委多次会同公安嘉定分局推动医院安检工作,并多次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就推动医院落实安检门安装、安保力量增加配置等工作进行部署。会同公安嘉定分局治安支队和属地派出所到医院进行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突实战演练,加强医院保安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保安,特别是出入口保安、巡逻特保的甄别能力。组织区级医院前往瑞金医院北部院区现场考察学习。
下阶段,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指导各区级医院完善相关安防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安检门设置相关工作,预计年底前相关区级医院可初步完成安检门设置,进一步强化保安力量配置和报警系统完善等,切实为医患双方提供安全祥和的诊疗环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姓名:石国政 联系电话:69530130
联系地址:嘉定区塔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01899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0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