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办[2024]98号
对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潘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有序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工程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有序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能够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还能有效缓解电网负荷,促进绿色出行,对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前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工作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当前应按照国家“新基建”发展要求,在住宅建设前期重点做好充电桩布局的规划与设计工作,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在新建小区内提前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从而为充电桩进小区扫清障碍。
二、提升新建住宅充电设施容量配置
对于新建小区在建设规划阶段,开发单位应根据《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力接入的指导原则》要求“按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预留电力接入的建设安装条件 ”,即预留地下车库配电间、计量箱所需安装位置、充电设施专用配电柜、排管、桥架、保护管等线缆通道,确保后期即使 100%的车位均安装充电桩,也不会出现接入困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自建充电桩接电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坚决落实精简办电环节相关要求,为充电桩居民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接电服务。
三、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于车位供给矛盾紧张加上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承压不够,要增设改建电动汽车车位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因此鼓励满足建设纯电动汽车充电桩硬件要求和有空间的老旧小区,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时,发挥物业、业委会、居委三驾马车的作用,适当划出部分原有普通车位,用于建设安装充电桩。鼓励开展充电车位一桩多用、相邻多用、分时共享,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逐步规范、为智能纯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桃园小区已完成综合改造工程,实现小区两处公共停车区域10台有序充电桩的装设和接电,有效满足了小区内私家电动车的充电需求。
四、探索技术创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积极引入新技术多渠道解决新能源车充电问题。对于老旧小区暂时或者长期无法满足安装固定充电设施的问题,通过政府扶持、多方筹资,鼓励发展移动充电服务运营机构,在住宅小区附近布局这类具有可移动、不固定占用场地的移动充电设施,方便住宅小区业主使用充电。推动小区新建共享充电桩与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充电服务质量,提高用户充电满意度,积极打造更宜居、更绿色、更科技、更时尚的城市环境。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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