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对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0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06

金华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提升职工生育意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嘉定残疾人工作的关注和重视。为确保建议办理成效,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部门嘉定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负责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家财政部发布,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保障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不得挪作他用。

关于金代表提出的“企业残保金政策与鼓励职工生育保障政策相关联,将企业残疾人就业比例与生育比例相挂钩”的建议,需要国家财政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发文,做出相关规定。

作为区级残联,可以向市残联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姓名: 金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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