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对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5-0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17

 

区建设管理委

孙原野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的困难及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本生态环境领域陆续出台相关审改的文件,从环评名录、规划环评、审批方式等方面落实改革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如下:

一、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

持续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等相关文件,在对普通仓储、城市支路在内25个行业、73类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的基础上,加大豁免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做好联动园区惠企政策宣贯

根据《上海市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意见(2021版)》,联动园区可以享受部分市政项目免于环评不属于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降低环评等级、对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共享环评监测数据等惠企政策截至目前,嘉定区已有7个产业园区纳入联动园区名单,可享受惠企政策,后续,我局将持续推动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跟踪评估工作,督促产业园区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扩大惠企政策覆盖面。

三、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一次审批”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对试点范围内符合要求的排污单位,告知其可自愿申请参与免办环评直接办理排污许可的“一次审批”改革试点,享受“两免一优”便利政策(免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和审批、免于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优化排污许可证办理)。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5317日   

 

联系人姓名:徐洲                          联系电话:6998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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