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委:
孙原野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的困难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领域陆续出台相关审改的文件,从环评名录、规划环评、审批方式等方面落实改革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如下:
一、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
持续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等相关文件,在对普通仓储、城市支路在内25个行业、73类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的基础上,加大豁免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做好联动园区惠企政策宣贯
根据《上海市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意见(2021版)》,联动园区可以享受部分市政项目免于环评,对不属于重点行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降低环评等级、对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共享环评监测数据等惠企政策。截至目前,嘉定区已有7个产业园区纳入联动园区名单,可享受惠企政策,后续,我局将持续推动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跟踪评估工作,督促产业园区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扩大惠企政策覆盖面。
三、深化环评和排污许可“一次审批”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对试点范围内符合要求的排污单位,告知其可自愿申请参与免办环评直接办理排污许可的“一次审批”改革试点,享受“两免一优”便利政策(免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和审批、免于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优化排污许可证办理)。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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