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吴显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杜绝不合理的‘选择性执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性,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工作公正、透明。针对提案所反映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落实和后续举措情况介绍如下:
一、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每月制定月度检查计划,并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同步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率100%。今年将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继续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贯彻落实“检查码”制度,规范做到检查事项“双透明”,检查规范“双认可”,检查方式“双随机”的工作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严格执行执法案件自由裁量标准
2024年5月,长三角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并于2024年6月15日起正式实行。该规则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裁量因素和阶次分值,并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每项裁量因素均按照固定标准赋值,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确定单项分值,再将单项分值求总和,最终按固定公式算得处罚金额。自规则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确保裁量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执法人员实际操作也有据可依。此外,我局建立了案件审查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确保裁量权的行使合法、合理、透明,有效约束不合理的“选择性执法”行为。
三、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我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制定了《嘉定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时对外公布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在内的行政执法行为相关信息;二是主动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制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专人进行法制审核,并统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保证案卷文书质量;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好市执法总队、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运用好评查成果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2024年,我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4条,开展法制审核89件,累计召开案审会22次,集体审理案件64个。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2021年以来,我局创新并积极推进执法“责任田”管理模式。在开展片区执法的基础上,同步负责专项工作,通过条块融合的方式构建主体责任落实闭合链条,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在聚焦执法队伍管理上,一是制定了《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生态环境执法廉洁承诺制度》,执法大队中层及以上干部签订《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责任书》,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三是全面落实《环境现场执法电子回单制度》,全面监督电子回单制度落实情况,对反映的执法工作作风及廉政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处理。2024年,累计发放电子回单474家次,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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