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5-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3

张敏、周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监管力度,防止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逃避税收缴付义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委员们提议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审查中增加社保结清证明作为税务审核变更的前置程序,同时在变更登记中增加承诺书环节,扩大责任主体到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建议,根据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文件均未提到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及相关审核事项,根据本市社保费征缴操作规程等文件,目前税务部门可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税收完税证明,暂无社保结清证明。该建议将留作参考。

委员们提议的“对于股东变更,新股东年龄较大的,如女性超过50周岁或男性超过60周岁的,要求到现场进行身份确认及相关责任义务的承诺,必要的需要提供资金证明”以及“对于公司注册资本未到位且进行股权转变的,增加股权变更登记环节,一次性补齐资本金实缴到位”等建议,目前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该建议具体举措方面将留作参考,建议中涉及责任认定、股东责任义务方面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在登记过程中,存在法院、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的函告件,反映企业涉及案件、诉讼、群体性纠纷等情况,我局将暂缓办理,待相关事宜处理完成后,再办理登记。对于企业存在“涉嫌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情形,我局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

委员们提议的“对于服务性行业,特别是医疗美容,美发健身行业股权变更,主体名称变更,必须在商铺张贴公示公告,期限不得少于60个工作日”,区商务委根据沪府规〔2024〕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相关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工作,并联合执法部门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企业加强信息对接、预售资金管理和信用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好信息对接、动态预警、风险防范与处置、严重失信主体认定等工作,不断推动完善单用途预付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经营者信息对接和消费者移动端查询的便捷性,加强对经营者信息的审核比对,及时向经营者发送动态预警信息。倡导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关注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员们提议的“因主体变更,增加对债权债务人,消费群体的申诉渠道,对于提出的合理需求,如补缴、退费、偿还等,应迅速处理,追究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连带责任,及时进行闭环处理”,我局扩展渠道,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近年来,我局重视此类疑难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与区司法局签订《企业纠纷化解工作进“三所联动”工作合作意见备忘录》,积极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动调解处理因主体变更引发的相关消费纠纷,努力推动消费者相关诉求得到解决。

委员们提议的“不缴纳或拖欠社保的企业,应迅速组织税务稽查,对公司的历史社保缴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物、实际控制人故意拖欠、拒绝缴纳的,采取限高、冻结账户等措施,防止公司资产流失,保护员工、消费者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失。”未参保和违规参保方面的稽核以及统模式之后的基数不实由区税务局负责,税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开展对应核查。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姓名:张帆                         联系电话:021-59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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