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卫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现阶段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海绵城市是一种创新的城市建设理念,通过增强城市对雨水等自然水源的吸纳、蓄存、利用和排放能力,实现城市雨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从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内涝、促进城市健康水循环。上海市自2016年被列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从体制、机制、政策、标准等方面以高标准、高要求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嘉定区积极响应国家和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制度建设、项目管理与建设实践等工作,努力把嘉定打造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
一、目前已开展工作
开展系统方案编制,推进达标评估工作。在《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基础上,每年根据市级工作要求,完成选定区域系统方案编制,合理确定目标指标,明确建设项目。提前开展“十五五”期间达标计划区域研究,并制定系统方案编制计划。自2020年,逐年稳步推进达标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嘉定新城中心区(10.6平方公里)、嘉北郊野公园一期(3.52平方公里)、城北大居西片区(5.36平方公里)、城北大居东片区(5.7平方公里)、远香湖南(4.51平方公里)、嘉北郊野公园二期(10.46平方公里)等6个区域达标评估工作。至2024年底,全区累计海绵城市达标面积40.2平方公里,占嘉定新城建设用地面积的40%。计划2025年完成黄渡大居(4.27平方公里)、云翔大居(7.46平方公里)达标区域评估,至2025年底,全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1.9平方公里,占嘉定新城建设用地面积的51%,满足市级工作任务要求。
细化实施管控制度,完善区级管控机制。2024年10月10日,印发《嘉定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嘉府办发〔2024〕23号),为高效有序推进嘉定区海绵系统化建设提供顶层设计。2025年3月17日,印发《本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2025-2027年)》(嘉建管联〔2025〕3号),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化全域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2024年9月30日,印发《嘉定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嘉建管规范联〔2024〕3号),明确了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全流程各阶段的管控要求。2025年2月18日,制定《嘉定区建筑工程领域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建筑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开工交底、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阶段具体工作要求。
落实全过程管理,打造示范样板工程。在土地出让阶段,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根据海绵相关规划核提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和雨水调蓄设施建设要求,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在设计方案阶段,区建设管理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每个征询意见的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在过程管控阶段,区建设管理委联合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单位每年选取一些重点项目加强过程监管,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阶段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前置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提高项目建设品质,推动重点项目向精品工程转化培育。
组织宣传培训活动,推广海绵城市理念。2023年9月和2025年1月,分别在市住建委公众号上宣传嘉定新城马陆社区27-2地块九年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嘉定新城分校的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和建设成效,推进我区“海绵校园”品牌建设。2025年3月20日,面向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管委会、各区属公司以及建筑业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嘉定区海绵城市专项培训会,宣贯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背景、意义、政策法规要求和全过程管控要求,并结合具体案例分享了项目管控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常见问题,提高了社会各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联合专业力量,提高海绵设计与建设水平。在房屋建筑、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河道整治等政府投资项目中,聘请具备海绵城市设计经验的专业团队,在立项、设计阶段,熟练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技巧,合理设置排水走向,充分发挥各职能区域不同项目的协同功效,在不增加造价甚至节约总造价或产生额外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前题下,完成对雨水净化、内涝防治、城市生态、资源回用、景观美化等的多功能集成平衡。在项目审批阶段,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面评估,结合项目实际因地制宜优化技术方案,既保障功能性达标,又实现经济性可控,切实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可实施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团队与施工单位做好开工交底和过程跟进,切实保障海绵设施施工质量。
加强管网排查,做好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持续推进我区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和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工作。2025年计划实施60公里管道检测、修复3公里。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内部问题溯源排查,对小区内发现的混接返潮问题即知即改,对需要进行工程性改造的混接小区,要求各街镇抓紧编制内部分流改造方案;对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户混接,明确整改完成节点,逾期未整改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根据《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沪建综规联〔2024〕574号)等文件,在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场地内原有的建筑、绿地、湿地、坑塘、沟渠等下垫面情况,合理选择适宜的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高位花坛、雨落管断接第二个易维护“绿色”海绵设施,同时考虑场地可能存在的积水点、雨污混接等问题,梳理小区排水系统,优化整体径流组织,实现雨水径流控制,消除积水点,解决雨污混接等问题。
强化过程监管,提高海绵设施建设质量。按照《嘉定区建筑工程领域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指南》要求,做好我区建筑工程项目海绵城市过程监管。在开工交底时,由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告知参建各方按照审图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由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对我区在建建筑工程海绵设施施工质量和安全开展日常检查,确保设计方案能在实际施工中有效落实。在竣工验收阶段,由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筑业监督管理中心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现场检查。我委城乡建设科每年年初选定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在项目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阶段分别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到现场进行检查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海绵设施建设质量。
做好意见征询,兼顾使用功能与海绵效果。在项目实施前,通过社区问卷、居民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居民对公共空间的日常使用需求,如停车位布局、休闲动线规划等。结合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使海绵城市设计既满足海绵功能要求,又符合居民的实际使用需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设立便捷的意见反馈渠道,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如遇到一些与设计预期不符的情况,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并将变更后方案征询周边居民意见,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依然符合居民使用需求。在项目建成后,对海绵城市使用功能和海绵效果进行全面评估,为后续优化完善提供依据。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周边居民对海绵城市使用功能的评价和意见。根据监测数据和用户反馈,组织专家对海绵设施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优化完善方案,对相应设施进行维护、修复或升级,不断提高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度。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