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规划资源人大主 [2025] 1号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区第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7-6-0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4-11

郜伟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平城路1455号园区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该项目纳入我区“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

经了解,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微系统所)拟建设“芯片材料与传感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群支撑条件项目”,在自有86亩土地内,将现有建筑拆除并改建为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的C座、D座两栋建筑,其中C座主要建设用于满足园区配套的服务设施、普通实验室及若干专业研发中心等,D座主要为科教基础设施,包含集成电路材料、传感器技术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项目总投资6.5亿元,如加上后续科研平台设备,总投资预计可超过10亿元,项目拟于2025年底开工,2029年下半年竣工。从该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来看,适宜作为区“十五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区“十五五”重大项目清单。建议微系统所将C座、D座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相关科研平台设备等投资整体打包,进一步体现项目的引领性和显示度,区发改委将在征求相关街镇、部门等意见及完成相关审议程序的基础上,将该项目纳入区“十五五”重大项目清单并予以跟踪推进。

二、关于临时食堂搭建问题

为解决项目建设周期四年内的人员就餐问题,园区内可在自有土地内结合临时施工用房建设临时食堂,但应于竣工验收前予以拆除,我局也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与临时食堂拆除、正式食堂启用之间的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同时,区市场局充分认识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建设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满足群众就餐需求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主动与微系统所取得联系,提前介入服务,积极履行职责。一是明确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办证材料及相关要求;二将对食堂布局图进行预审,从源头把控食堂建设的规划合理性;三是根据微系统所的实际需求,在施工期间会提供上门指导服务,确保装修过程符合审查标准,助力食堂建设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推进,切实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关于园区内绿化搬迁工作

考虑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调整其他建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后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的绿地面积,在项目改扩建调整绿地布局过程中如涉及树木搬迁问题,应按照绿化迁移的许可办理。        

申请树木迁移,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拟迁移树木的品种、数量、规格、位置、权属人意见等材料;(二)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三)树木迁移方案及技术措施。(四)总平面图。因目前项目暂无具体方案,建议待方案确定后,再与区绿化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我局及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在后续工作中,将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局也将充分考虑、关心项目的变化和具体需求,积极推动平城路1455号园区项目的落地建设。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姓名:袁泽华                        联系电话:59990982

联系地址:嘉定区金沙路68号               邮政编码: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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