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撂荒地复耕种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图斑,在市农业农村委统一安排下,我区于2023年组织各镇开展了撂荒耕地核实工作,形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采用跟踪督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有计划地分类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对于可复耕复种地块,拟定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方案(一地一方案),明确每个图斑计划种植作物、种植时间、种植主体、责任人,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和动态销号制度,逐个图斑整治销号。
对于无法复耕复种地块,及时开展“无法复耕复种”图斑复核举证工作。对于实际利用现状已经改变、无法复耕复种的撂荒耕地图斑点位,指导各镇逐图斑点位“回头看”,核实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并在“农事直通”APP补充提交必要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列入无法复耕复种范围并经上级认可的地块,不强行复耕复种。
根据区规划资源局会办意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聚焦于破解耕地保护碎片化、村庄用地无序化和农村发展低散弱问题,全域优化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现空间形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民俗、乡村治理等诸多方面的系统性重塑和综合集成创新。对无法复耕的边角料地块“合理置换”及“整合土地性质”的诉求,属地政府可按需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印发的《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