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电梯控烟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宣传阵地,强化执法检查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第九条相关规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具有劝阻、设置标识等义务。针对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公共电梯轿厢吸烟现象,我局将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控烟工作指导培训,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吸烟劝阻、禁烟宣传教育、设置统一禁烟标识和监管电话等职能,共同建立吸烟危害与禁烟意识的普法阵地。
结合区房管局会办意见,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将通过加强物业人员巡查劝阻、加大住宅小区宣传力度、增设灭烟点等手段切实推进控烟工作。城管部门结合城管进社区工作,落实“网格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积极融入属地普法巡查队伍,加强居民区、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电梯,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扩大控烟宣传覆盖面。
二、聚焦科技赋能,坚持严查快处
锁定违法当事人是控烟禁烟执法工作的主要难点、堵点,常规的技防手段存在取证不全面、时效性差的特点。根据区城运中心会办意见,针对公共场所抽烟行为监测,菊园新区已在“菊安通”管理平台“我嘉书房”应用场景中,通过部署智能摄像头,成功实现对室内抽烟行为的实时识别与联动处置。通过智能识别技术,自动识别人员抽烟行为,同步触发报警,书房管理员及时进行劝阻干预,初步形成了智能识别、信息传递、数据分析的能力。通过科技赋能与日常管控结合,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质效。
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管执联动工作要求,加强与区城运中心及菊园属地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力争形成典型案例。对管理部门核实并移交的违法行为做到应立尽立、依法查处。
三、深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结合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会办意见,本区相关执法部门将积极形成执法攻坚合力,积极探索“处罚、教育、干预”一体化模式。对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执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精准投诉集中、问题频发区域,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做实典型案例,加大案例宣传,营造社会共同监督良好氛围。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