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务实地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加强协调沟通和督办推进,全部书面意见均圆满办结。现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基本情况
2012年区政府共收到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书面意见80件(其中,会议期间由代表联名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办理的9件,会后7件)。书面意见中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7件,占比8.7%;涉及城建环保方面的44件,占比55.0%;涉及科教文卫方面的17件,占比21.3%;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7件,占比8.7%;涉及人事代表方面的4件,占比5.0%;其他方面的1件,占比1.3%。
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镇、区属公司等共38家单位承担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任务,由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书面意见52件,占比为65%,办理的难度较大。
经过各承办单位积极务实办理,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55件(采纳45件,已经解决10件),占比68.8%。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15件(正在解决5件,计划解决10件),占比18.7%。留作参考7件,占比8.7%。难以解决3件,占比3.8%。提出代表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100%,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理解100%(其中,表示理解的2件,占比2.5%)。
二、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主要做法
在办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区政府认真做好书面意见的梳理、分办和跟踪督办工作,先后在办理中和办结后对重点承办单位进行了走访督查。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程序及时接收、办理和跟踪检查,不断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办理责任,并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房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嘉定镇街道、安亭镇、轨交公司等承办单位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务实进取,办理成效明显,受到了相关代表的赞许。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点:
(一)各级重视,落实办理责任。新一届政府非常重视2012年的办理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做好办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务实做好办理相关工作。区人代会后,区府办即对代表书面意见进行逐件梳理,对照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就书面意见的办理落实提出拟办意见。区政府常务会议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确定承办主体,提出了办理工作要求。之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了2012年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年度办理任务进行了部署。区政府分管领导在会议上明确提出,办理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应尽义务,更是一种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按办理工作规定和程序,办理好每一件代表书面意见。
各承办单位按各自的办理任务,及时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的方式对书面意见办理任务进行梳理分解,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办理时限,认真开展办理前期调研、协调沟通、走访代表、制定措施、拟定答复等各项工作。
在办理工作过程中,区政府有关分管领导还专门召集条线部门负责人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要求承办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办理任务。
(二)积极务实,注重办理实效。2012年80件书面意见中,由区建交委、区房管局、区交通局、区绿化市容局等单位办理的涉及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44件,占比达55.0%,超过全部办理任务的一半以上。这些意见主要与群众的动迁安置、住房维修改建、道路维护、路灯安装、公共交通出行、垃圾处置、河道林地改善等民生需求相关。有些是历年提出的老问题,有些需要区财政安排大额资金加以解决,有些意见办理中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责任主体难以确定等困难。通过承办单位积极努力、务实办理和跟踪推进,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吸收到政府相关政策和工作规范之中。有关动迁基地、路灯安装、用地补偿等意见得到了解决;有关嘉宝片林、垃圾处置等办理困难意见列入了工作计划,将逐步有序推进;有关道路维修扩建、公交站点布点等项目已经启动,正在有序推进。如:区建交委承办的01号书面意见《关于对铜川路(万镇路-定边路)进行修复的建议》、区交通局承办的06号书面意见《关于在徐行镇宝钱公路设置公交站点的建议》,所提问题已纳入工作计划,正着手前期准备。
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等单位办理的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书面意见17件,这些意见是群众关注和关心的热点问题。承办单位把意见办理与单位工作相结合,借办理工作之力促进和破解事关科技教育和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难题。有关提升教育发展内涵、医疗单位改扩建、科技创新和科普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等意见得到采纳并稳步推进。如:区卫生局承办的第9号、17号书面意见《关于真新、江桥之间建造一所二级医院的建议》、《关于嘉定区中心医院开设配药专室的建议》,均已经被采纳,并已纳入了《嘉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将得到有力推进。
由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单位办理的涉及宏观经济、产业转型、养老保障、人才建设、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书面意见,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加强与代表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代表意见与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相衔接,通过意见办理,为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平稳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办理向世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审视嘉定商业战略,推进嘉定商业业态科学发展的议案》过程中,区经委制定了《嘉定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5)》,明确了要加快完善新城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配套功能,加快商业综合体和五星级酒店建设,形成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制定了《嘉定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建设行动方案(2011-2015)》,推动商业网点建设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优化商务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目标到2015年,基本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邻里中心、专业市场等商业网点布局建设,推动商贸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再如:区人社局承办的第31号书面意见《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的建议》、区公安分局承办的第42号书面意见《关于在嘉行公路胜竹路路口增设转弯信号灯的建议》,均被采纳或落实,并将长效推进。
(三)加强协调,突出跟踪推进。区政府十分重视提升办理工作质量,注重督办推进工作。除了做好三个月正常办理期限内的走访协调、跟踪督办工作之外,年中,区政府还邀请区人大分管领导,召集区经委、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重点办理单位召开了办理工作情况沟通会,听取区府办和承办单位对2012年办理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并交流了办理经验和做法。针对办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提出了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书面意见提出人、相关会办单位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可行的办理方案和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意见建议的解决采纳率为着眼点,抓好办理后期的跟踪检查和推进。
在完成第一轮的办理答复后,区府办会同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着重开展了“二次办理、二次反馈、二次走访”。下半年,以督办通知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和计划解决的意见建议进行二次办理,对办理结果为采纳、留作参考、难以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二次反馈。10月中旬,区府办会同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又分别对区经委、区建交委、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卫生局等单位进行了二次走访,了解承办单位办理跟踪和办理推进情况。通过“二次办理、二次走访、二次反馈”,促进了书面意见办理工作有效推进。
代表书面意见的分办和承接是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条件。2012年,我们在书面意见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主动担当、相互协调、勇挑重担,为年度办理任务圆满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第51号书面意见《关于拆除清河路100弄1号新嘉顶楼铁塔的意见》,第一次交办,由电信局主办、公安分局会办,通过联系区科委、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以及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该意见中提出的楼顶铁塔责任主体无法确定,办理难以落实。经多方协调,该意见转由嘉定镇街道落实办理,在联系无果的情况下,研究制定了“先公告后拆除”的切实可行方案,安全顺利完成拆除。
2012年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机构、区信息中心的精心设计和完善维护,推行了书面意见网上办理系统,办理的分发、接收、答复、反馈、下载、统计等流程更加有序高效。在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人事代表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水平和质量逐步提高。虽然我们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发现存在办理答复不及时、沟通不全面、措施不完备、工作不细致等问题,与办理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还有差距,与代表的愿望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办理工作开展中,我们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理顺工作程序、组织承办培训、抓好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为嘉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