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8-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9-19

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九三嘉定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利用社会资源,共建为老服务助餐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老龄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近年来,全区老龄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落实“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目标为重点,以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系列政策完善为抓手,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区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长快、高龄比例大的特点。截至2017年底,嘉定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0.42万,占全区总人口的32.66%。在人口高龄化、空巢化的态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增加与助老服务供给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近年来,区民政局不断探索、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不断拓展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渠道,满足社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助餐需求。2016年初,在优化以往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嘉定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确定了助餐服务功能、设立条件、规范管理、服务对象及各项政策支持。截至2017年底,我区共设有老年人助餐点14个,每月为1600余名有用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和送餐上门服务。通过示范带动,逐步推广,切实解决老年人用餐问题,特别是满足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用餐需求。

当然,我们必须正视目前老年人助餐服务能力与老年人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存在需求供给不充分问题。贵委提出“与经商的‘大食堂’共建敬老服务助餐点”的建议,是我们助餐服务工作中一直在思考的方向,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存在难点,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食品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老年人助餐服务包含堂吃和送餐两种服务模式,助餐点按照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如果需要送餐,由于老年人助餐服务的用餐时间相对集中、送餐量相对较大,涉及集中加工、分餐打饭暂存、送餐以及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一系列加工过程才能确保食品安全,这对老年人助餐点的配餐能力和送餐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用餐配送,是指餐饮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订购要求,对膳食进行集中加工、分装和分送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统一订购、集中配送、长期服务的助餐点送餐服务属于集体用餐配送服务。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餐饮服务一个特殊的许可类别,其中许可审查特别要求中明确:“加热保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冷藏设施和留样管理人员”等多个许可要点都是一般的饭店所不具备的饭店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属于超范围经营,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大食堂”等社会餐饮饭店尚不具备助餐点配送服务的能力。

(二)利润成本问题阻碍老年助餐共建活动

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是依照老年群体的饮食习惯和身体因素量身定制的一款“老年餐桌”,为保证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保质保量的老年餐,《意见》还详细指出对老年人用餐每份入口成本(米、荤、素菜及调味品)不能低于餐费总额的70%,明确加大了老年助餐服务的成本。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属于高成本、低利润的公益性项目,“大食堂”多为营利性的民营个体商户,如将老年人助餐承包给“大食堂”,高成本前提下要确保餐饮企业的盈利和正常运转,老年人的就餐服务质量恐难得到保证,这就造成了多数民营餐饮企业对经营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望而却步。另一方面,《意见》虽然对老年人餐费实行就餐补贴,但“大食堂”的用餐收费标准相对较高,增加老年人经济压力,全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困难重重。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委提案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完善政策、提升服务、加强运营等方面,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

(一)充分调研摸底,推广中央厨房配餐模式

我局已于4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区老年人助餐意愿调研,各街镇将以调研数据为参考形成助餐布点和服务能力建设专项报告。近两年南翔镇、嘉定镇街道、江桥镇等7个街镇已经开始试点依托“中央厨房”开展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探索通过第三方统一配餐,利用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服务资源作为“中央厨房”,在村居委或老年活动室设立分餐点(目前已有近60个分餐点),扩大助餐服务受益面和覆盖面。年内,我们将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广该模式的助餐服务,提升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能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不断提升助餐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大社区助餐点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通过给予建设补贴、运作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创建或引入专业社会组织运营,不断提升老年人助餐点的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嘉定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扶持意见》明确提出“为支持街镇开设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扶持助餐点正常运行,对镇和街道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分别给予每餐3元和2元运作补贴。根据老年人经济收入状况和年龄情况,给予每位就餐老人1~5元/餐/天”。

(三)加强探索创新,打造不同形式运行模式

积极研究和发展社会爱心企业、非营利组织,通过政府引导并适度扶持等形式,鼓励民营助餐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点的建设和运营,真正实现老年人助餐点的社会化。打破地域界限,逐步实现嘉定老年人在全区任何一家老年助餐点都能享受助餐服务。

(四)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落实服务监管机制

结合我区实际,完善老年助餐点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标准,设立准入机制。对老年助餐点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强化卫生与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为老助餐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再次感谢贵委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得到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

谨此答复。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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