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2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嘉府办发[2019]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了解吸纳民意、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督办、综合科室协调督促、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会办单位通力协作的办理机制,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规范流程,依法履行职责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接收、确认、办理建议提案。区“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在6月10日前答复完毕,会办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难以按期办复的,应当提前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3个月,并需及时告知提出人。区“两会”后提出的建议提案,原则上按照主办3个月、会办1个月的时限办理。所有复文和征询意见表均需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会办、主办的市建议提案,区级牵头部门要分别在3月22日、5月22日之前将答复意见提交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各承办单位要做好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办理前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找准办理方向;办理中要通过办理专题见面会等形式向代表和委员通报进度,改进办理方法;办理后要见面反馈办理结果,及时整改完善,提高办理实效。主会办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沟通协调,做到既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协同推进。

四、如实答复,积极回应关切

各承办单位在按规定时限答复的基础上,要注意逐条回应代表委员的建议,提高针对性、准确性、全面性,要重点突出,已经办理完成的,应说明效果;正在办理落实和已列入办理计划的,应说明计划完成时限;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办理的,应说明所做的努力和无法办理的原因,态度要诚恳,表达要准确。对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

五、跟踪督办,提升办理实效

对被列为区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办理,并定期将办理进展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在形成答复意见初稿后,必须经该督办件牵头区领导审阅后,方可答复提出人。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组织提、督、办三方进行重点研究,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区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开展“回头看”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对本届政府前四年的办理情况进行系统梳理、跟踪办理。

六、主动公开,加强信息报送

各承办单位要扎实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同时聚焦办前(内部分办会议等)、办中(集中见面会、现场推进会等)、办后(上门答复、跟踪办理等)环节,积极开展办理过程信息的整理上报。有关简讯应及时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联系人:王欣然, 69989252),将择优在区办理工作专栏、《嘉定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报》上发布,录用情况将作为年度办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附件1:建议提案答复格式.doc

附件2: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附件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doc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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