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8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嘉府办发[2019]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布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办理,专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业务科室要抓紧抓细抓实,突出质量导向,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综合科室要充分统筹协调,定期跟踪调度,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办理要求,按时完成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接收、确认、办理建议提案。区“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在5月30日前答复完毕,会办单位要在3月30日前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难以按期办复的,应当提前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3个月,并需及时告知提出人。区“两会”后提出的建议提案,原则上按照主办3个月、会办1个月的时限办理。区政府会办、主办的市建议提案,区级牵头部门要分别在3月18日、5月18日之前将答复意见提交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复文质量、规范答复格式(附件1),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提高答复意见针对性,注重反馈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和所提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各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答复意见时,要携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2)或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附件3),请代表委员签署书面意见(是否满意等)。所有复文和征询意见表或反馈表均需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

四、坚持重点督办,突出示范引领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对被列为区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20件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具体研究办理,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理实效,并定期将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在形成答复意见后,必须经该督办件牵头区领导审阅后,方可答复提出人。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组织各方力量重点研究,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办理工作典范。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五、重视调查研究,积极沟通协调

围绕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提出解决措施,务求取得办理实效,切实提高解决采纳率。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登门走访、协商座谈以及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实地调研、参加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全过程沟通协商,积极主动上门答复,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确保沟通率100%。

六、依法主动公开,加强信息报送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以及“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在本单位政务网站进行公开。要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全年至少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1篇工作信息(联系人:建议提案科 朱小峰,69989252)。区政府办公室将择优在区办理工作专栏、“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录用情况将作为年度办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附件1:建议提案答复格式.doc

附件2: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

附件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doc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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