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19年,嘉定区财政局聚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提质提速抓法治、强法治,立足财政本职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嘉定建设格局。
1、我局2019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逐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召开党组会议,学习《2019年度嘉定区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嘉定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订历史、共同纲领等内容,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一把手”的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抓住“关键少数”,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抓创建的工作格局,坚持工作全员推进,任务共同承担。
(二)扎紧制度笼子,筑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法治底线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我局立足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嘉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依法举借、风险可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明确责任、依法偿债等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将政府性债务数据全口径录入,做到债务情况实时掌握、到期债务提前预警。为确保政府债务的按时偿还,每年年初预算将当年需要偿还的政府性债务制定偿债计划,并根据计划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计划还本付息,从未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况。多年来,通过政策制定、预算支持、动态监控、分工协作、严格审核等方法,使我区政府性债务总量合理、风险可控,被财政部认定为最为安全的绿色等级。
(3)推进依法理财,积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础和前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2020年,我区将进一步开展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调查摸底,在市局分领域划分的基础,推动区与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二是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与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意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三年规划。2020年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二年,按照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要求,区级到2020年底要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制定区级绩效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区级预算部门和街镇年度绩效评价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着力推进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基本实现绩效管理覆盖全部预算部门,全部资金来源的目标。三是升级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系统融合为“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
(四)推进一网通办,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代理记账审批事项及时入驻“一网通办”,落实新行政服务中心综窗入驻;大力推动优化便民服务,对于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压缩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零收费”“零超时”;二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行政执法事项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会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依法加大财政执法和处理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局在政府采购领域出具1个行政处罚;完成企业信息质量检查8户、代理记账检查7户,并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进行财经纪律检查;三是开展广泛政策宣传。将代理记账办事审批指南和业务流程图进行修改完善,印发在宣传手册上,通过代理记账培训会、小微企业咨询月等活动做到密集宣传,打响“财政品牌”。
2、我局工作要点推进情况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立足财政职能,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明确宣传主体,推进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2019年,我局继续切实推进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宪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不同普法内容,明确责任科室,对财会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主体重点宣传,通过组织培训、政策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其法治观念,打通法律法规在财政领域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好局党组学习和科室学习,力争原原本本读原文,扎扎实实通要义;组织宪法内部宣讲,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新宣传模式,“组团”送教上门增强服务意识。探索“小微课堂”新形式,创新“小微课堂进企业”及“小微企业财会服务月”现场咨询活动。为扩大2019年新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宣传效应,提升政府部门服务,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区财政局联合区小微基地、南翔投资服务中心共同举办“小微课堂进企业”专题活动。围绕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利好政策,分析企业在入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对比政策出台前后企业税负变化等问题,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减轻企业负担,为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也为下一步扩大与推广“小微课堂”系列活动奠定了基础。据统计,2019年,嘉定区小微基地共组织培训38场,培训涉及2557人次。
(二)多措并举,提高财政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加大普法力度,我局坚持和领导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并将各项党内法规列入《嘉定区财政局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具体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巩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作风能力。以业务专题会、讨论交流等形式,结合各阶段的重点业务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
二是健全财政干部用法制度。每年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政,完善行政管理方式,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规范、合法,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干部用法制度。一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新进人员参与统一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正确履行财政监督职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性;二是加强法制宣传,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法宣节点,秉持“建设法治上海”的宗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扫公众号二维码等方式,将学法用法转变为普法讲法,向市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上海市博乐律师事务所两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处理或者协助办理财政法律事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使我局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件逐步规范,提高了财政干部特别是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夯实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基础。
三是健全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为推动学法经常化,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学法用法的水平,我局从以下三方面健全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一是制定了《嘉定区财政局学习制度》,明确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学习目标,以每月一次科室学习为契机,加强对财经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条例的学习;二是加强法制培训,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涉及政治理论类、业务知识类、廉洁从政类、人文素养类,培训采用集中组织与分散自学、远程教育与网络学习、调查研究与岗位实践、专题讲座与主题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明确学法任务。三是创新日常学法形式,将每年三月份作为廉政警示专题教育活动月,注重廉政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了以“坚持以政领财、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一系列廉政活动,组织观看警示片《房产交易背后的蚊虫》;运用好《以案释纪》警示教育读本,组织案例剖析、学习讨论和体会交流;通过实地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专题组织生活会、读书思廉等形式,大力宣扬党的光荣传统、典型廉政事例和身边先进事迹。
(三)落实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发挥政务公开引领作用
一是强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为强化政府性基金的公开透明,2019年初已公开政府性基金4张报表,在公开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表的基础上,同步增加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执行情况表。同时为便于公众对报表的解读,分别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在2018年的执行情况和2019年的预算情况作出说明。
二是落实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要求,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自政府购买服务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各项目已组织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2019年,为逐步扩大纳入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范围,我局进一步梳理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新增12个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纳入平台管理,涉及项目资金 1215.7万元,内容涵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残疾人照料服务、公共公益宣传等各类民生公益项目,公开内容涉及项目预算信息、各项公告及评价结果等,实现预算编制、预算公开、实施采购、合同签订、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公开。我局将动态跟踪各项信息发布情况,确保项目后续按实际进度在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开。
三是公开项目预算编制说明,要求54家预算主管部门每家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资金量较大、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就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7大要素,对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依据和推进计划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随部门预算公开一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提升人民获得感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2019年,我局共会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提案18件,主要涉及经济建设、农业农村、文体医卫、民宗港澳等方面,充分回应了民生关切,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五)以稳定促发展,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嘉定区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全局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加强对扫黑除恶线索的排查。对2016年以来的信访件、投诉件、部门移送问题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开展了一次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工作,落实各科室对分管领域、行业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及行业乱象情况的排查,未发现本局工作人员或本局职责范围内存在涉黑涉恶的线索。
三是积极履行资金保障职能。2019年,安排公安部门预算资金14.51亿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智慧公安等项目,经与区公安分局、区科委等部门研究,根据市公安分局已下发的2019年度智慧公安重点项目任务书和任务清单,预计2019年度智慧公安第一批重点项目需投入资金2.2亿元;安排区政法委2019年预算1341万元。
三、2020年法治工作计划、建议
(一)加快改革步伐,推行政府总会计制度改革
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加快及一系列财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改革,亟需建立健全具有现代财政制度特色的政府总会计制度体系,提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适度分离政府总会计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建立“双功能”(预算会计功能和财务会计功能)、采用“双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基础)开展总会计核算、支撑“双报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助推一网通办建设,打通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加强对统一受理平台的操作使用,提高统一受理平台数据交换的及时性;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成效等进行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实际情况以及代理记账机构提出的建议对《嘉定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实施修订。
(三)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
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机制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逐步延伸公开层次,统一公开要求、范围和内容,逐步推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