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3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之年。嘉定区财政局紧密围绕区委、区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聚合力、强基础、求实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1、区财政局2020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本法律为引领,以各业务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指导,扎实推进各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1)把握大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置法治、厉行法治,而财政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区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纳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辅导会、报告会等形式宣传贯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为财政法治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二)组织引领,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立足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作用。

二是健全组织架构,进一步发挥群策群力效应。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已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抓创建的工作格局;2020年,为更好推进各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宣传工作队伍,确定各科室各法宣任务专人负责,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通过形成自上而下形成法治工作体系,让法治宣传机构强起来,将法治宣传融入各科室的各项业务工作中,推动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实落地。

(三)立足职能,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在区委、区政府出台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我区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并分别制定区级财政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初步搭建嘉定区以“实施意见”为引领、以年度“工作要点”为规划、以三个办法为抓手的“1+1+3”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今后开展具体绩效管理工作的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二是完成绩效系统升级及宣传培训工作。今年,绩效管理模块由原来仅有项目管理拓展到部门整体、财政政策管理,且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功能优化为与预算同页面同审核,并通过制作宣传册、车站广告、培训解读和工作布置等方式,结合实际操作,对各区级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超500人开展绩效新系统培训。三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16项重点评价任务开展事后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约82亿元,基本覆盖了市对区绩效工作考核要求的全部类型。四是完善信息支撑。将绩效系统全面升级为绩效与预算编制系统相整合的“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改变原有的绩效系统单挂在外的形式,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及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2、区财政局2020年度对工作要点的推进情况

根据工作要点的内容及责任分工,我局全面梳理2020年涉及的各项法治工作推进情况,通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加强信用监管、深化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进一步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助推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我局与区发改委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目录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批准文号和政策依据等。同时,为便于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单独编列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建立和加强收费单位收费情况上报制度及强化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涉企收费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收费行为。

(二)立足财政职能,助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20年,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对照检查实施清单,落实监管事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监管、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审批等事项。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31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下达检查结论;共接受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审批信息191条,全覆盖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共90家;对4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助力持续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监管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信用监管,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我局依托“互联网+监管”新平台,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制度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会计重点人员领域信用监管。一是持续加强对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信用行为评分过程的监管,将“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作为单独一项评审内容,在评分细则中占3%比重。截止目前,区政府采购中心因涉及企业违法事实而认定“投标无效、一票否决”的项目2个,涉及采购金额1390万;评审时企业信用不得分的项目5个,涉及采购金额4364.78万;二是推进会计领域实行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中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并签署承诺书。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截至目前,我区会计专业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共12373人次;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中需签署承诺书。在填写《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申请人需在承诺书中承诺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并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截至目前,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共1005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申请中需提交专职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需提交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专职从业人员需提交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截至目前,共审批61家代理记账机构新申请。

(四)深化政务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制定《2020年嘉定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标准化目录,理清本年度信息公开清单、内容及责任部门。二是继续做好2019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及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三是新增公开2017-2019年政府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具体包括政府债券的具体用途、项目进展情况、政府债券收支和利率等情况,完成2020年新增债务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四是拓展公开范围。不断加大政府预决算调整情况涵盖面;街镇财政信息公开实现与区级同步;完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政府举债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详实“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及机关运行经费的公开。

(五)持续推进,推动各项法治建设改革工作落地。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不断强化。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动执法全过程规范有序;继续做好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合法合理,全面推进我局行政执法领域“三项制度”全覆盖。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建立起目录管理制度,细化审核范围,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不断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三是精准普法不断加强。严格执行我区标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规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重点,注重把精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过程中,着力推进精准普法区级标准贯彻落实。

四是政务公开不断深化。准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利用好局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档案馆等途径,及时将法律公开至相关媒体平台,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对标《条例》准化目录编制的要求,编制我局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分类清晰、体系完整。

五是法治建设相关经费有序落实。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我局立足本职职能,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普法教育、行政执法等项目经费,做到应拨尽拨,积极落实相关文件政策要求,促使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真正落到实处。

三、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工作打算

(一)制度引领,切实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全面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宪法和法律,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把握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深刻认识,强化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

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上海市嘉定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三责四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政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本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实行“三责闭环”责任体系,坚持年初签约领责、年中督查评责、年底述法考责。

对内根据我局每年制定的普法责任清单及领导小组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定每个科室都有一名普法宣传联络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合作,各负其责。

(三)充实人才,持续加强我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大财政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坚持在选好用好法治人才方面下功夫、花力气,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人员配置,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我局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