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及2021年法治工作打算的通知》文件要求,区交通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积极开展自查。现将2020年度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制建设。区交通委主要领导定期检查督导各下属事业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让规范交通行业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始终。将“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与实际紧密结合,把相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督促制度落实,进一步端正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从上到下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2.严守制度规矩,集体研究决策。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区交通委法律顾问制度》。涉及行政工作的,由相关科室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报党组书记上党组会议议定;涉及党组工作的,由党群工作科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上党组会议议定。议题的有关材料在会议召开3-5天前送达参加人员,保证个别酝酿时间充分。讨论过程中,每位与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逐个表决,主要领导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办公室做好翔实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同时,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把“三重一大”压实到“最后一公里”。区交通委聘请法律顾问一名,根据《区交通委法律顾问制度》要求进行法律咨询,起草、审核、修正法律文书,并形成法律意见书,同时作为审核机构参与区交通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3.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制氛围。区交通委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3.25内河安全警示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月”等为载体,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重大任务、重大事件以及重大法律出台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普法教育活动,在全委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2020年,共发放各类宣传品、宣传资料15300余份,制作法制宣传展板、橱窗宣传画3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77条,设置LED宣传屏3处,开展现场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30场次,出动宣传人员97人次,受教人数约达2000人次。
二、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单位情况
目前正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原来5家单位(区公路管理所、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航务管理所)的基础上整合组建成立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3家单位,执法单位由原来的3家(区公路管理所、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航务管理所)变为1家(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目前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部任命已到位,负责新单位设立筹备等工作。
2.“一网通办”情况
目前区交通委44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中,3项为今年上报纳入区自管公共服务事项(1)紫藤盛花期游园停车保障工作(2)嘉定区集装箱行业诚信考核结果核准(3)嘉定区集装箱行业诚信考核结果核准,进一步拓展区公共服务事项,多渠道为民服务)纳入一网通办。2019年9月,共有38项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为企业办理路政许可、竣工备案、港口审批等事项提供了便利,区交通委结合服务窗口实际,认真落实“双减半”工作,事项承诺时限压减74%,减材料比例达到57.48%(区里要求时限压减70%,减材料比例50%)。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目前货运和校车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网约车驾驶员审查纳入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嘉定区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嘉定区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3项纳电子证照库归集。)。
3.法制机构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目前区交通委法制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各执法单位根据职责具体负责,同时委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合同审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通过召开区交通委党政班子联席会、半年度工作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研究确定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推动学法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了《中共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党组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区交通委中心组开展学法2次;2020年计划专题学法7次,现已开展学习3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专题讲话、新《宪法》、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规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5.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区交通委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推动交通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实现公开信息的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交通频道”门户网站的作用,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力争答复内容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疑难申请件,积极与相关部门研究分析,积极争取区府办的指导,减少后续行政争议。2019年度区交通委共制发公文总数105份,其中主动公开48份,依申请公开1份,未收到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息公开收到申请共6件,均按时完成。2020年度区交通委共制发公文总数66份,其中主动公开48份,依申请公开7份,未收到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6.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区交通委主要通过区信访办、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建热线、委信访办等接受市民投诉举报。
7.执法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服务常态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区交通委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科学管理。主要制度有:加强内部管理实施意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干部职工外出报批工作的规定等。制定勤务考核办法,认真记录出勤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还坚持执法队伍素质教育不放松,从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做起,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鼓励各单位开展自我学习,并由案审小组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分析会。
8.执法信息化建设
使用“上海城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和“交通执法移动工作平台”等执法信息化技术,增强监管能力和水平,并对省际班车站外带客等违章行为尝试开展“非现场执法”,按要求完善“互联网+监管”的工作模式,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维护。
9.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一是加强文件宣贯。区交通委第一时间向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下发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嘉定区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加强对于文件的学习。二是加强决策实施。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经本单位的审查通过后向区政府办公室申报,决策按照实施任务和责任要求,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实施措施、跟踪实施效果,确保实施质量和进度。三是加强决策审核。根据决策需要,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审查程序,并通过区交通委法制机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初审,合法性初审包括重点审查主体权限、决策草案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履行决策程序情况等内容,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情况。(1)事前公示。区交通委执法权限、程序、裁量基准、救济渠道,以及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等,都在“嘉定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进行了公示。(2)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按规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并要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3)事后公示。安排专人通过嘉定官方门户网站后台上传每天的违章处罚信息。(2020年共上传行政处罚信息1918条。)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参照市交通委管理要求,给每名一线执法人员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必须全程开启,并在回单位后将所摄内容拷贝到工作电脑内,对涉及立案的视频刻盘后永久保存。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区交通委已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各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了审核的规范。
2021年,区交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规范执法监管,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根据上级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区交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落实、检查、考核等环节,加强内部管理。二是继续保持培训常态化,做好队伍执法业务、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廉政教育专项斗争知识等培训工作。三是通过交流学习,强化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