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基层制度建设,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点
(一)聚焦换届选举,提升基层民主水平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指导的作用,早准备、重培训、广宣传、严把关,顺利圆满完成141个村委会、189个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1702名。本次选举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民意,呈现出“三个持续”的特点:一是群众参与度持续提高。全区选民登记658442人,参选率98.33%、投票率98.75%。有15870名来沪人员主动参加所在社区居委会选举,16名来沪人员当选居委会成员。二是民主选举水平持续提升。实现村委会大海选比例100%、妇女成员当选100%,居委会直选100%的“三个100%”。52.9%居委会采用“海选”方式,110个村居引入岗位竞选方式。三是队伍整体结构持续优化。新一届村委会成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62.23%,较上届增长30.83%;成员平均年龄41.6岁,比换届前年轻4.5岁。新一届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率97.12%,比上届提高10.12%;全日制成员比例达84.02%,较上届提高8.02%;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占43.46%,比上届提高11.06%;成员平均年龄47.1岁,比换届前年轻3.5岁。
(二)聚焦基层基础,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734名,全区143个村100%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明确村监委职责权限。坚持每月5日开展“飞行检查”,重点对各村民主理财、村(组)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共随机抽查了8个涉农街镇、16个村,检查情况向相关街镇及时进行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基层依法依规开展自治。二是指导各村规范、及时做好村务公开工作。除了传统村务公开栏外,利用“制度+科技”手段,拓展村务公开渠道,部分村应用手机APP等向村民推送村委会工作情况,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力度。三是指导各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有效实施。结合区情实际,对全区民主制度、村(组)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依法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指导基层完善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村规民约为重点,各类决策议事规则为配套的“1+7+5+x”的制度体系。四是建立健全村民协商协议事平台,深入推进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评议。通过“客堂汇”、“大客厅”等形式多样的议事平台,指导基层完善议事协商机制,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民反映的“急、杂、难”问题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社区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切实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并根据需求,通过合法程序形成相应村规民约,予以长效规范,巩固协商成果。
(三)聚焦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发展
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扩展到2111名,持续推动基层骨干“进得了、留得住、有发展、干得好”。一是加强制度规范。会同区人社局、社建办深入调研,起草印发《嘉定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完善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通知》《社区工作者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嘉定区“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的通知》,指导各街镇按照薪酬调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完成招录工作。会同区人社局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共招录218名社区工作者。三是提高专业能力。全面开展教育培训,组织社区工作者骨干参加市级培训、开展区级层面社区工作者初任培训、各街镇全员轮训,通过三级培训网络,帮助社区工作者掌握社会工作、民主协商、心理学等方法技巧,提升实务能力。
(四)聚焦培育扶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至年底,全区社会组织617家,较2017年底总量增长7.87%。继续支持孵化培育四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年内,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38家,其中生活服务类10家,公益慈善类17家,文体活动类9家,专业调处类2家。二是持续完善扶持保障体系。58家社会组织获各类政府资助600.08万元;64家社会组织承接75个创投项目或微项目,总金额442.31万元;完成市、区级公益招投标项目64个,总金额1148.29万元。推荐12名社会组织人员申请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建立区社会组织督导专家库,遴选确定第二批8位督导。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依法行政能力。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率91.77%,合格率90.49%;对14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按撤销登记处置;完善法人约谈等各项制度,依托预警网络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优化创新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与服务
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开展主任培训;指导各村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检查督促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抓好组务公开工作,将村组“三资”情况、收支情况公开到户。深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全面推广“全市通办”“电子亮证”工作,推广电子身份证、居住证等电子证照的应用。要求各街镇规范统一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窗口不低于窗口总数的50%,做实“一口受理”。深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配备,抓实社区工作者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培训工作,开展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着力推进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争2019年底累计创建区级示范村不少于60个,市级示范村不少于15个。
(二)以提升效能为重点,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效能。梳理完善登记事项材料清单目录,严格登记审查,继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深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实现精细化、对外指导实现精准化。巩固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落实财政扶持资助政策,提升公益项目运作水平,注重挖掘优质社会组织;加大对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指导,实现各街镇社会组织工作的平衡发展。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继续加快推进名存实亡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提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能力;继续深化和完善法人约谈制度、信息抄告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指导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运作,诚信执业,支持行业自律。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