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优化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第19条指标: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
紧扣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要求,于2017年底为止全面完成2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根据“五分离、五规范”的脱钩要求,共取消了20家社团与行政机关先前存在的主办、主管和挂靠关系,认定并腾退2家社团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情况,清查13家社会团体国有资产共计1392万元,清理退休已满三年的领导干部在社团兼任职务情况3人。同时,确保“脱钩不脱管”,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
2019年,根据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社团发〔2019〕2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排查工作,结合调研走访确定脱钩名单,积极制定脱钩方案,尽快完成剩余8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
(二)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基层治理的制度建设,夯实基层自治的法治基础。一是继续培育发展四类社区社会组织。以满足社区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符合成立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统一采取降低开办资金准入门槛,放宽办公场地要求,简化办理手续的扶持政策,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年内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12家,其中社区生活服务类7家,社区公益慈善类1家,社区文体活动类3家,社区专业调处类1家。全区累计登记社区社会组织205家,其中社区生活服务类43家,社区公益慈善类106家,社区文体活动类33家,社区专业调处类23家。二是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市、区两级社区公益服务项目。2019年共有31个社会组织承接41个区级公益项目,总资金765.67万元。6个社会组织承接8个市级公益项目,总资金232.14万元。落实项目督导检查、绩效评价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确保公益项目完成质量。三是发挥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政策引导和办事咨询方面的作用,针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特点广泛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全区规模的培训活动12场,街镇范围培训活动近百次。发挥孵化基地功能,区级公益实践园成功孵化6家社会组织出园,吸纳1家萌芽型机构入驻;加强街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成功孵化社会组织28家;加快推进街镇级公益实践园建设,2家完成验收并投入运营。组织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公益宣传展示活动13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目前区民政局执法工作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执法,存在执法手段单一,制约措施不足等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当事人不配合,消极对待监督检查,拒绝回答询问,使执法调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存在“单方面执法”的情况。此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把握还不透彻,尤其是对新出台的和平时较少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存在运用不娴熟的情况。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民政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按要求签订《嘉定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书》,多次在局班子会议上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年度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检查推进,全局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是依法做好登记审批。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形成内部管理实现精细化、对外指导实现精准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提升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园功能,培育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完善社区民生服务创投项目管理工作,加大对优质、品牌化项目的扶持力度;继续鼓励广大社会组织承接各类公益项目,加强项目督导、第三方审计、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开展社会组织政策法规、项目设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健全和优化保障体系,通过对社会组织的初创扶持、用工扶持和规范化建设等级表彰等,培育具有专业特长、公信力高、诚信度强的社会组织。三是继续提升执法能力。结合“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非法社会组织整治”“扫黑除恶”等专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运用法人约谈、电话指导、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嘉定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