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5

2019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切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嘉定区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绩效优先、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科学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密围绕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年度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层层分解、明确行政责任,按照权力清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权力运行,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放管服”改革精神,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即办件比例,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市规划资源局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合理安排实施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开工放样。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推动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和查处违法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阶段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执法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稳步落实,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三)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要求,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严格落实行政应复应诉责任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共有13件,无败诉情况。

(四)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网络媒体、组织户外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规划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讲座、线上学习、考试、发放政策法规材料等多种培训教育的方式,来引导干部职工查漏补缺,有针对性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局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截至2019年,我局已有109名工作人员取得了执法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举办“规土讲堂”活动,强化内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2019年共举办了3期“规土讲堂”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法治建设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宽;普法交流平台和渠道不多;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上还需加强、完善;“三项制度”落实力度上有待提高等。

四、2020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0年的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探索和创新普法载体,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全力推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全局整体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做出新成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