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相关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法治建设为规范,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工作的作用,推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道,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大局持续平稳有序。
根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嘉定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嘉定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三责四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逐一对照具体工作要点,现将我单位 2020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 2020 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我局坚持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局党组专题召开法治工作研究部署会议,认真落实《嘉定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建立起行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制定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重心和目标,定期自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推进落实下一步重点任务。通过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及时调整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制度,为确保案件处罚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做到所有案件均经过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计划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年初我局制定了《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检查计划分为重点单位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及重点事项检查三大项,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58家次,查处事故隐患497项,出具各类法律文书1191份,立案35起,处罚人民币131.13万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自我约束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切实提升全局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7月下发了《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进行规范。 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抓住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使案件流转合理化、处罚标准规范化、案审程序阳光化,从而保障执法材料的合法性,依法有效行使自由裁量权,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对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区域提供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
二是自觉接受法治监督。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方式,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的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等互动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合理的诉求件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按规定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三是全面实行“双随机”机制。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效促进了各执法工作绩效的提升,逐步构筑起执法主体责任、执法过程控制、执法事后监督三大体系,形成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闭合回路,实现行政执法100%双随机。
四是聘请法律顾问辅助工作。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事项等工作,全面提供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相应依据,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严格性,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强化修订规章制度文件的必要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促进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凸显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
二、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各项要点落实情况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认真落实“抬升工作标杆,把依法治区工作贯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的工作指示,局党组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按要求签订《嘉定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书》、《嘉定区普法依法治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书》,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事关依法治区的重大问题亲自谋划、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通过制定《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完善和落实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党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党组决策符合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专项整治做到“三个结合”。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严格对标“1+2+9”主体框架和专题专项的基础上,结合嘉定实际将产业园区、专业市场、特种设备等纳入整治范围,做到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加强行动组织领导,依托城运平台运作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督导检查、宣传报道等6项制度,抓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张清单”动态更新,做到组织推进和制度保障相结合;根据阶段性多发事故特点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做到着眼长远和着力当前相结合。
二是监管执法突出“四个重点”。紧紧盯住危化、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进博会和我区各类展会论坛等重要活动,以及“3.7”泉州酒店坍塌、“6.13”浙江温岭油罐车爆炸、“8.4”贝鲁特港口硝酸铵爆炸、“10.1”太原冰雕馆火灾等重大事故之后,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三是服务大局做到“两个统筹”。统筹抓疫情防控和抓安全生产两者关系,先后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11个疫情隔离点开展3次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编制《疫情防控形势下企业复产复工指导书》,督促企业在严格执行“五个到位”要求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作为复工复产必要条件。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流程,实施承诺发证。实行包容审慎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非原则性问题、轻微的安全隐患以指导教育为主,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进企业”活动。按照区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安排,我局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进企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组织负有安全监管的有关部门和街镇安监执法人员,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加强重点民营企业员工对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等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依托区政府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所有执法信息按规定公开通过嘉定区信用信息平台(原嘉定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公示,统一录入区信用信息平台,该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互通,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
(五)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家和市有关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建设、启用嘉定区安全生产移动执法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实时定位等前沿技术,实现定点监测、移动执法、企业自查自报的生产安全管理的立体防控网,为“科技治安”提供了强有力技术支撑与服务。智能化移动执法平台可实现执法数据同步分享、协同指挥、现场打印,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质量,强化了痕迹化管理。此外,最终所有的检查数据自动汇总统计,进行数据挖掘,能为安全管理制定下一轮的执法方案调整提供科学的决策数据和对执法人员进行合理化绩效考核。去年采购更新了移动执法设备,经过多次沟通、改动,从去年 4 月底开始大队四个中队已经全部正式开始使用“智慧安监”二期移动执法终端。
(六)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成立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应案审制度。
一是案件流转合理化,保障执法材料合法性。要求执法人员将所经手工作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违法事实及整改落实复查情况到行政案件的立案、报告、呈批、案件执行和结案等,第一时间进入案件流转程序进行书面锁定,由法治员确认法律条文适用性后上报案审会。通过公开案审模式,局领导和任何科室、个人均不得事先对案件定性,对处罚额度定量,有效预防人情执法以及“关系户”对处罚的干扰。
二是处罚标准规范化,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贯彻“同案同罚”原则(即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或者相似、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违法行为适用相当的法律依据和处罚幅度,并统一处罚标准即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时,严格限定罚款幅度),从源头上挤压人为因素介入的空间,有效限制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随意性。
三是案审程序阳光化,贯彻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案审程序,按照民主集中表态原则,案件审核人员对处罚依据、额度等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循法律准绳,综合考量各方意见和建议后,依法形成审理决定,最大程度地保障案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七)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诚信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联合奖惩工作。为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20年12月下发了《嘉定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强化承诺事项清单。嘉定区应急局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街镇的特点,梳理形成相应的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及承诺书,进一步在各个层级形成相应的承诺事项,压实了各个层级的主体责任。
三是发挥社会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嘉定区应急局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监管力度,修订完善《嘉定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组织、发动、引导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四是积极报送相关处罚信息。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每月按时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至嘉定信用平台,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震慑作用,最大化利用公共信用体系的法律惩罚和社会惩罚机制。配合区发改委加强“信用嘉昆太”三地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的协作联动,让失信企业和企业主能够深刻地认识到“一地失信、三地受限”,积极结合三地的相关文件精神,探索制定嘉昆太统一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警示震慑作用,最大化利用公共信用体系的法律惩罚和社会惩罚机制。
(八)“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一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户外宣传阵地、微信公众号、标语、展板、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月宣传动态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区共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4次,开展各类网络课堂安全培训32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14场,开展云课堂学习1754人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挂图4000余幅,制作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安全宣传品15部,制作安全宣传展板100余块,全区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浓烈。
二是开展各类应急管理专题讲座。为落实2020年“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月主题,预防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于6月2日和6月28日开展了“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题讲座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专题宣贯培训讲座。参会范围覆盖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区应急管理局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各街镇安监部门人员共600余人。
三是加强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我局将安全法制和业务技能培训作为向企业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法制观念的重要措施,加强安全法制培训教育。今年来,我局大力举办企业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法制和安全业务培训班。此外,还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培训,2020年共培训51687人次。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遵守规程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四是开展法律“五进”,提高行业安全法律意识。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的有关安排,2020年我局将法律“五进”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把课堂搬到基层、企业,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送进学校、社区、家庭。同时设计制作用电、用气相关安全标语进入区内社区的楼道、户外公共区域,并利用各社区内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相关标语、安全生产警示视频。活动期间,区应急局还向区内重点企业发放《把安全带回家》、《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手册》、新《安全生产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
(九)强化执法培训,推进队伍法治化建设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坚持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形成用法治思维执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党章、党的条例以及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有力推动应急管理精细化、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是加强全局执法人员的学法教育。我局坚持把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先导工程来抓,通过举办执法业务讲座、培训班、行政诉讼案例专题讲评会等形式,加大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学法,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是加强在编人员执法证管理。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执法专门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共有 28张执法证,执法种类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类。其中,局机关公务员持证共9人,委托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来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有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及四个检查中队,共计持证执法人员 19 名。
三、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排摸廉政风险,确保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行政执法、执法通报、联合惩戒、年度考核条件设置等多元化的行政手段,强化企业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分级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专项培训。通过开展针对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有色等重点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全面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法律意识,提升执法检查与监管能力;切实提高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企业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执法支援。特别是对已经完成初查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冶金有色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同时,继续用好现代化监管手段,通过执法平台的日常使用,积极与开发方沟通,完善智能化移动执法平台的软件建设、改善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改进统计功能,做好综合统计直报、诚信平台等系统执法数据报送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